“不得随意增加派出所的职责任务,各部门、各警种不能把自身的基础工作推给派出所。对派出所的各类制度、规范、基础台账、统计报表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把派出所从繁杂的重复劳动中解脱出来。2008年,全省派出所要全面落实民警绩效考核制度,使用电子台账。”为派出所减负、增效,是安徽省公安厅日前出台的《进一步加强治安管理工作的决定》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安徽省公安厅作出的决定涵盖了八个方面的内容,包括充分认识治安管理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加强治安管理基层基础建设、改革创新治安管理警务机制、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和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加强治安管理工作以及进一步加强对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工作等。其中建立和完善经费保障机制规定,市、县公安机关要将派出所公用经费纳入年度预算,足额安排,按时拨付。省公安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派出所最低经费保障考核办法,确保民警办公、办案所需。在进一步加强对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工作的领导方面,省公安厅明确规定,坚持机关进人从基层遴选,市、县公安机关进人应通过内部考试考核等方式,从具有三年以上基层一线工作经历的民警中选调。坚持领导干部从基层出,担任县级公安机关副职应具有在公安机关基层所、队领导岗位任职三年以上的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