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记者从公安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06年我国拐卖妇女儿童的案件在2500起左右,这其中也包括跨国案件。
据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说,我国拐卖妇女儿童现象在进入90年代后开始逐渐多起来,中国政府包括公安部等各级政法机关进一步加强了对这种犯罪的打击。进入2000年以后,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在中国呈现逐步下降的趋势,减少的幅度每年可以下降两位数。
他说,中国政府更加关注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我们出台了“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纲要》明确强调了对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针对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问题,国务院出台了反拐行动计划。计划公布以后,大家可以看到,我们过去讲的是“打拐”,而这个计划提出了“反拐”,就是说要对这种犯罪现象进行综合的整治,“反拐”的含义包括,要加强预防工作,加强打击的工作,也要加强对妇女儿童的解救工作,还要加强对她们的安置和康复工作,这样采取综合治理的办法,解决人口拐卖犯罪问题。(胡永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