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在京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在北京及其它奥运会项目承办城市和全国重点旅游城市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迎接奥运盛会、整肃警容风纪、规范执法服务”专项督察活动。
这项专项督察活动的主要任务,首先是对在公共场所、大型活动现场执法执勤民警文明执勤、文明执法和遵守警容风纪的情况进行督察。其次,是对派出所、交警队、巡警队、出入境管理办证室、外国人管理接待室、边防检查站执勤现场、办证中心等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服务的情况进行督察。三是对110报警服务台、公安派出所和现场执勤民警处置公民报警、请求救助的情况进行督察。此外,还对警用车辆管理使用情况、执行“五条禁令”情况进行督察。
据悉,此次专项督察活动将于2007年9月1日开始至2008年10月1日结束。今年9月1日,北京及其它奥运会承办城市公安机关先行启动。2008年1月1日起,全国其它重点旅游城市公安机关开始启动。(记者于呐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