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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政法委书记:把“和谐司法”理念贯穿工作中
2007年07月13日 09:17:36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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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0日,青海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李鹏新到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检查指导工作。

  李鹏新指出,涉诉涉法案件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一定要高度重视,下大力气解决好。应该把“和谐司法”理念贯穿到工作中,处理好法官与当事人、法官与律师之间的关系。要从源头上防止涉法涉诉案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降低涉诉涉法信访率,从而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李鹏新要求,法官要廉洁自律,公正司法,树立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从而更好地维护党和国家的权威,显示法律的尊严。要按照中央和省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以务实的作风推进法院队伍建设,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渗透到平时的实际工作中,落实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长效机制,力争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着力提高化解矛盾纠纷、息诉息访能力。(记者 张慧宁 通讯员 李卫 马玉先)

 
(责任编辑: 张学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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