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排查整治农村治安混乱地区 深入推进农村平安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
教育部副部长 陈小娅
(2007年7月5日)
教育部将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和周永康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小学及周边治安治理和做好留守儿童教育管护工作。
一、切实把加强农村学校安全工作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我国城乡有45万多所中小学校、9万个左右农村教学点,有12万多所幼儿园,有2亿1千万中小学生和2200万在园儿童,其中近80%在农村地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广大中小学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加强农村中小学周边治安治理,做好农村学校安全工作,特别是做好留守儿童的教育、管护工作,推进农村平安建设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二、大力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继续贯彻落实《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安全工作六条措施》,建立学校安全应急机制和安全预案,完善校园安全联防制度、督查制度,定期开展学校安全排查工作,消除安全隐患。特别要切实落实学校门卫、值班巡逻制度,坚决防止校外犯罪分子侵入校园、伤害学生事件发生。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整顿学校周边的治安、交通等社会秩序,坚决取缔黑网吧,严厉打击接纳未成年人上网和其他网上违法犯罪行为;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歌舞厅、录像厅、游戏厅和书刊、音像制品摊点的清理整顿,坚决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净化校园周边文化环境;凡学校周边交通标志、标线及各类安全设施不健全、不到位的地方,要会同当地交通等部门进一步完善。要积极配合公安、交通部门坚决查处"黑校车"。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强化道路安全管理,加大对黑校车的查处力度和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引导学生和家长抵制乘坐违法车辆。同时,各地教育部门还要加强校车管理,强化准入管理,聘用合格驾驶员,发展正规化校车,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三、要特别做好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和管护工作。据抽样调查分析,我国留守儿童数量已达2000多万,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健全动态监测机制,及时掌握留守儿童情况,把做好留守儿童教育、管护工作列入本地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在资金、设施、师资等方面对留守儿童较多的学校给予倾斜和支持,并与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密切配合,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各种关爱活动。要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办学,对无资质办学行为进行一次集中整治,坚决查处和依法取缔农村地区未经审批、非法举办的各类教育机构,切实维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农村中小学校要切实承担起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管护职责,帮助留守儿童解决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要针对留守儿童实际情况,加强自我保护、安全、法制、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和指导,帮助他们学会自我管理、自我保护和自我调节。学校要建立与留守儿童家长和临时监护人的联系制度,加强与家长和临时监护人的联系和沟通,共同做好留守儿童教育工作。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护工作纳入督导评估体系,并作为考核政府教育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重要依据。
四、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切实将工作中心转移到积极预防上来,不断增强安全教育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有条件的学校加大经费投入,配齐保安员或专职保卫人员,做到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切实提高学校自身的安全防范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地区中小学生尤其是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教育,尤其要加强学生预防溺水、交通、拥挤踩踏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等方面的教育,进一步增强中小学生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掌握安全防范常识,提高抵御不法侵害的能力。要积极开展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重视开展对留守儿童的心理疏导和教育,降低他们因心理问题引发的各种事故,为留守儿童构建健康向上、生动活泼的良好校园环境。
五、确保综合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切实落实好农村平安建设的有关要求,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和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农村治安管理工作,密切防范涉及农村留守儿童受侵害事件的发生。各地教育部门要按照本次会议部署,在放假前集中进行一次排查和教育,并会同公安部门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和留守儿童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大检查,切实消除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确保师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