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网消息:为切实加强政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政法队伍整体形象,江西省资溪县建立四项机制,努力引导全县政法干警实现四个转变:
一是建立学习机制,由事务型向学习型转变。以每周五下午为固定的业务学习日,坚持集中教育与分散自学相结合,积极开展以《宪法》、《警察法》、《法官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读本和各级领导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重要讲话、文件精神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活动,并以学习笔记为学习效果考评依据,要求每位政法干警有一个学习笔记本,有四篇以上学习心得,学习笔记字数不少于2万字,努力引导政法干警从事务型向学习型转变。
二是建立当事人意见建议收集机制,由不规范性向规范性转变。每个案件办结后,向由案件承办人向当事人发一份"执法行为规范情况意见表",主动给当事人对干警执法办案行为方面的话语权,当事人没有将"意见表"送回的视为当事人对司法行为表示满意;当事人将"意见表"送回的,统一交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综合分类并作相应答复,反映问题尖锐的由纪检牵头进行核实,并对案件承办人的行为作出最后确认,以实实在在的形式规范执法办案行为,努力引导政法干警由执法行为不规范向规范性转变。
三是建立综合素质考评机制,由纯业务型向综合能力型转变。除了对具体业务性工作考评内容外,将政法干警的行为操守、司法理念、调查研究和处理涉法涉诉等能力列为综合素质考评内容,并作为干部使用主要参考依据,努力引导政法干警由纯业务型向综合能力型转变。
四是建立规范自约机制,由外力约束型向自我约束型转变。每位政法干警根据自己的职责任务及分工要求公开向社会承诺,并严格按照自己的承诺开展各项司法活动,如果因为行为不规范而被外力监督查实,则实行"一票否决",取消个人评先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将清调出政法队伍;如果能自我反省主动自查自纠,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则以教育为主,努力引导政法干警由外力约束型向自我约束型转变。
(胡世平 陈国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