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机关既是和谐社会的保障力量,也是和谐社会的建设力量,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担负着无法替代的作用。”在25日召开的陕西省政法工作会议上,陕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宋洪武提出,要在党委政法委自身建设上取得明显成效。
宋洪武说,党委政法委要进一步加强工作机制建设,找准职能定位,规范机构设置,从体制和指导思想上树立权威;要进一步加强对政法工作重大问题的研究,及时组织、协调政法部门推进全局性的重要工作,从重点工作的组织实施上树立权威;要进一步加强对政法部门领导班子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协管干部的程序,再抓班子、带队伍上树立权威;要进一步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积极帮助政法队伍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在为政法部门搞好服务上树立权威。
陕西省委副书记董雷出席会议并讲话。西安、安康、延安、渭南、宝鸡、咸阳等市委政法委领导作了经验交流发言。同时,会议还对“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干警”进行了表彰。(记者台建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