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9日)上午,天津市检察机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会在该市检察官学院召开。会上,市检察院第一分院等3个单位分别介绍了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认识和体会。会议要求该市各级检察机关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正确处理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的关系、严格执法和维护群众利益的关系、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关系,不断增强法律监督能力。(记者朱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