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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初见成效
2006年09月21日 14:31:57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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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人民法院检查组不久前分赴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深入高、中级、基层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对全国法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5项工作进行了全面深入检查。检查结果表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有效促进了审判、执行、涉诉信访、人民法庭等各项工作的开展。

  今年5月份以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按照中央政法委的部署,广泛深入地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发出通知提出具体要求,肖扬院长发表专题文章,倡导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动法院工作健康发展”。

  各级法院领导带头学习、带头讲课、带头查找问题。各高级法院党组普遍要求全体党组成员认真学习和备课,在处级以上干部和业务骨干培训班上进行宣讲,有的党组成员还深入到基层“联系点”法院进行宣讲。贵州省高级法院还将此作为年底领导干部考核的内容。江苏省高级法院组织全省法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围绕“依法司法的理念是否树立、司法为民的意识是否牢固、公平正义的意识是否强化、服务大局的观念是否确立、党的领导观念是否坚定”等五个问题查找差距和不足。

  除了集中举办各类培训班、研讨班之外,各地法院因地制宜,纷纷举办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征文活动、大讨论、优秀法官事迹报告会等活动,通过大家喜闻乐见的形式让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入脑、入心。以云南省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秉公执法、一心为民事迹为原型拍摄的故事片——《马背上的法庭》,得到中央政法委好评,要求全国政法机关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组织广大干警观看。广东省高级法院组织排演了大型话剧《青青草》,将全国模范法官石伟文的先进事迹搬上舞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有关部门决定将该剧作为广东全省纪律教育月活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宣传剧目在全省各市巡演。

  各地法院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专项整改活动紧密结合,与司法为民的实践紧密结合。浙江省高级法院提出“努力做到不使有诉求的群众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不使有理有据的当事人因没有关系打不赢官司,不使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法院执行不力、不公得不到保护”。涉诉上访较多的辽宁省法院,今年收案上升17.74%,结案上升49.34%,结案率上升19.23%,民商案件调解率上升,未结案大幅下降33.51%,涉诉信访下降63%。(记者 陈永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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