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建在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2007年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发言
这次审议的通知,按十七大要求,对新时期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通知内容已征求我部的意见,我们赞成尽快下发这个通知。个别文字修改意见,会下提供给办公室,供参考。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会议精神和意见精神,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继续推行扩大就业的战略,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搞好就业的城乡统筹,引导农业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加强对流动人口的劳动权利保护,进一步改善流动人口就业环境。
二是做好农民工就业服务和技能培训工作。完善和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加强对农民工就业服务,继续搞好春风行动,加强劳动力输出地和输入地的互相配合,改善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的环境和条件。认真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组织和引导进城就业的农村劳动者参加技能培训,鼓励各类培训机构为进城就业的农村劳动者提供技能培训,增强其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三是加强农民工维权和保障制度建设,特别是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和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搞好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化建设和安排,提高农民工就业的稳定性。我部已经提出了跨地区劳动者的社会保障帐、户转移和接续的解决办法,我们将继续抓好政策的完善和工作的落实。
四是建立健全乡镇就业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公共就业服务向农村和农民延伸。搞好劳务输出示范县建设,推行对农民工“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搞好输出输入的劳务对接和跨地区的劳务协作。主要是通过服务来更好的实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