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2007年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发言
中央组织部副部长 李建华
尊敬永康同志,同志们:
今天,中央综治委召开全体会议,专题研究《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很重要,也很及时。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十七大刚刚闭幕不久,中央综治委就召开会议研究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周永康同志出席会议并将作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中央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
中央综治办起草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出发,明确提出了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都很强。《意见》的贯彻执行,必将有力地推动我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水平。现在《意见》稿已经比较成熟,我们表示赞成,希望会后尽快报批下发。
在数以亿计的流动人口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共产党员。做好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是中组部的重要职责。中央组织部一直高度重视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特别是今年以来,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春节期间,组织各级党组织为206万名流动党员集中发放了新式样《流动党员活动证》;与此同时,中央组织部和全国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及有关部门同步开通流动党员咨询服务电话,基本形成了覆盖全国的流动党员咨询服务网络,帮助大量流动党员正常过上了组织生活,纳入了流入地党组织的有效管理,为发挥流动党员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创造了条件。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加强进城务工人员中党的工作,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党员动态管理机制",十七大《党章》在第三十一条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中增写了“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的内容,这既是对我们做好新形势下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提出的新任务,也为我们抓好这项工作提供了根本依据,必将进一步推动各地做好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最近,我部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就如何整合资源,在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中做好流动党员信息采集和管理服务工作进行了深入研究,共同起草了《关于在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中做好流动党员信息采集和管理服务的通知。
《通知》要求在流动人口登记中,同步进行流动党员信息采集工作,并录入暂住户口信息系统,实现流动人口和流动党员信息数据的互通、共享。《通知》还对做好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流动党员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建立组织部门和有关部门定期沟通机制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下一步,各级组织部门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这次会后,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特别是周永康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以贯彻落实即将下发的《意见》为契机,指导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积极参与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为保持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