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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立健全考核机制 扎实推进平安建设
2007年04月16日 10:17:13  来源:中国平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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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平安网消息  4月16日上午8时30分,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在陕西省西安市召开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罗干出席会议。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副主任周永康、顾秀莲、肖扬、贾春旺、王胜俊、陈冀平及中央综治委委员出席会议。

    浙江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省综治委主任夏宝龙在会议上讲到,浙江省按照中央领导同志提出的平安建设"贵在落实、贵在坚持"的要求,建立健全考核机制,扎实推进平安建设,有效维护了全省社会和谐稳定。2006年,全省有77个县(市、区)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平安县(市、区),同比增加了14.9%;全省信访总量、群体性事件、刑事案件和安全生产事故同比分别下降12.0%、30.1%、2.4%和19.5%。据统计部门调查,2004年至2006年浙江省群众安全感满意率连续三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浙江省的主要做法是:

  一、坚持重结果、动态性、强责任的原则,构建比较科学规范的平安考核体系

  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反复调研论证、听取意见基础上,围绕平安建设六个方面目标任务,设置100条刚性的考核指标,制定出台了《浙江省平安市、县(市、区)考核办法》,以省委、省政府文件下发。目前,全省已制定了平安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考核办法,以及相配套的一系列工作制度,开发了平安考核信息管理软件,形成了上下衔接、左右配套的平安建设考核体系,推进"平安浙江"建设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一是重结果。为了使《考核办法》更能体现"平安"、"和谐"的客观要求,我们在指标的设置中,十分注重对工作结果的考核,关键看一个地方的平安状况,主要包括矛盾纠纷是否化解,案件和事故是否下降,人民群众是否安居乐业等。把辖区内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率达到85%以上作为申报平安市、县(市、区)的前置条件,将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社会保障等问题也纳入考核内容,有力地推动了各级党委、政府把"保民安、解民忧、促民和"摆上重要位置,为民办实事的长效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二是动态性。对平安市、县(市、区)每年进行一次考评,由省委、省政府进行命名,不搞终身制;对被授予平安市、县(市、区)的,如果发现当年有重大事项发生却隐瞒不报或有弄虚作假的,将予以摘牌,并取消下一年度的申报资格;对各项考核指标及其分值权重,根据平安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年进行适当调整,从而把平安考核与实际工作导向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

  三是强责任。把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干部政绩、晋职晋级和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省里出台的市、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实施办法,把平安建设成效作为评价干部实绩的六大指标之一,由省平安办进行全面考评分析,提供给组织部门。在这次市、县(市、区)领导班子集中换届工作中,平安考核结果得到了充分运用。目前,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手中都有一张经济报表、一张平安报表,"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进一步确立,平安建设已经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一把手"工程。

  二、及时调整完善考核指标,推动平安建设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我们坚持过程与结果的有机统一,边实践、边探索、边完善,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和平安建设实际,通过增减考核指标、调整指标权重、实行加倍扣分和加分等办法,充分发挥平安考核的导向作用,推动了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增强了平安建设的实效。

  一是致力于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对信访和群体性事件突出、流动人口刑事犯罪居高不下、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等热点难点问题,加大考核的分值比重;对突出问题解决和控制得好、成效显著的,实行加分;对发生15类重特大事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经过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预防化解矛盾工作得到明显加强,去年全省赴京上访批次和人次分别下降41%和51%,列全国第29位;外来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得到明显加强,建立健全了暂住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去年通过该系统抓获上网逃犯1658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得到明显加强,全省安全生产事故总量、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连续三年实现了"零增长"的目标。

  二是致力于解决基层基础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我们始终把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平安建设的关键环节来抓,明确规定平安市、县(市、区),其辖区内的平安县(市、区)、平安乡镇(街道)必须分别达到80%以上,并把考核指标及权重主要放在基层的平安状况上,特别是把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建成率、"综治进民企"覆盖率等指标纳入平安考核内容,逐年提高考评标准。几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和综治委(办)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整合各方力量,构筑工作平台,有力地推动了平安建设措施落实到基层,覆盖到全社会。目前,全省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建成率达到98.4%,社区、村居、规模企业综治工作室(站)建成率分别达到92.4%、72.1%和72.3%,投入的经费达6.2亿元。

  三是致力于解决平安创建工作保障中的突出问题。我们把各地的平安建设经费、物质保障情况纳入了平安考核内容,要求各级政府按照适当比例将平安创建和综治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做到逐年有所增长。近三年来,全省各级财政不断加大投入,为深入推进平安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比如,全省共投入科技防范经费58亿元,主要用于安装电子监控系统,提高了动态环境下社会治安整体防控能力。在全国率先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司法救助专项资金,目前数额达3000多万元,已对130多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进行了救助,息诉罢访率达到90%以上。

  三、实行严格的考核方法,推动平安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我们按照全面、客观、公正的要求,讲究方法、精心组织,把考核评审的过程作为总结经验、研究问题的过程,作为督促指导、深化提高的过程,努力达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狠抓落实、务求实效的目的。

  一是坚持领导把关与部门审核相结合。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每年都对平安考核办法修订完善提出指导性意见,亲自听取考核情况汇报,审定奖惩事宜。省委分管领导组织制订具体考核方案,严格审核把关。省级各有关部门建立考核日常台帐资料,每月收集、提供各地的相关指标情况,年终对提出申报平安市、县(市、区)的地方逐项核对指标。省平安办结合抽查考核结果严格把关后,再报省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在媒体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二是坚持集中抽查与随机暗访相结合。每年由省四套班子领导带队,对各市、县(市、区)平安建设及综合治理情况进行一揽子考核。同时,从省级有关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暗访组,重点检查和掌握公共复杂场所治安状况、"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基层组织建设等情况,并将暗访结果列入平安考核计分,保证了平安考核的真实性、科学性。

  三是坚持表彰奖励与惩罚处理相结合。在推进平安建设过程中,始终做到奖罚分明,使各级党委、政府既有压力,又有动力。近三年来,对发生影响社会稳定重大事项的两个县(市)党政主要领导给予免职处理,对发生重大不稳定事件的257家单位作出严肃处理,并追究了46名相关领导的责任。同时,开展省级有关部门平安创建工作效能测评活动,由各市、县(市、区)给部门工作打分,形成条块双向制约机制,进一步推进了平安建设工作责任的落实。

 
(责任编辑: 底东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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