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招办了解到:今年自治区将继续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高校招生中介诈骗活动,重点是严打招生中介诈骗,有效防范和治理体制外招生等。
高考刚刚结束,录取工作即将展开。日前,自治区招生委员会专门印发了《关于严厉打击高校招生中介诈骗活动的通知》,要求对招生中介诈骗行为和重点可疑人员进行调查,登记造册,重点跟踪监控。
据了解,高考录取期间,自治区招办继续设立接待咨询总站,各地、州、市招办和区内各高校挂牌设立接待咨询分站,面向社会公布举报咨询电话,受理招生诈骗举报。教育招生部门将会同公安、信息产业、保密等部门加强对有组织、有预谋的团伙舞弊、雇人代考或替考,以及利用手机、互联网等现代通讯手段传播涉嫌泄密、诈骗有害信息等各类危害考试安全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有效防范和打击,依法对涉嫌犯罪人员从快从严查处;全面规范招生考试管理,加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严防不法分子利用假通知书对考生进行诈骗。对游离于招生录取体制外自行招收的学生,以及未经自治区招办办理录取手续擅自招收的考生,将一律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今后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新疆将对以下高考常见诈骗手段和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手段一:谎称自己是院校招生代理,掌握录取指标,只要交一定的费用就可以办理录取手续,高考成绩低于专科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也可以录取为本科;
手段二:冒充高校招生人员,明示或者暗示可以帮考生上大学;
手段三:谎称与学校领导和招办人员有“特殊关系”,握有“小计划”、占用“外省指标”、可“特招特批”、有“内部指标”;
手段四:号称可“自主招生”;
手段五:以定向、委培之名,向考生许诺可以降分录取,骗取定向培养费;
手段六:故意混淆自考、成人高考招生、网络教育与普通高校招生的区别,蒙骗考生;
手段七:扬言录取不用网上操作,考生直接把纸质档案交给他们,再交几万元手续费一切都可搞定,志愿填报好坏都没有关系,等等。(作者
杨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