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4日,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甘绍玉受贿案一审宣判。甘绍玉成为古井集团腐败窝案中第4个被判刑的高管。
曾被评论为“一手将古井集团做大做强”的原董事长王效金,去年4月因“涉嫌违纪”被带走调查,成为“国企掌门人”又一个“58岁现象”的范例。之后,多达10余名古井高管陆续被调查或送上被告席。检察机关办案人员指出,在承担国有财产的看护人与追逐商业利润的企业家这个“双重角色”时,相当多的“国企掌权人”沦为监守自盗者,这一现象值得深思。

资料图片: 王效金 来源:上海证券报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初步查明,王效金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有关广告公司、酒厂、商贸公司等企业负责人贿赂,受贿数额达数百万元,为行贿人在广告业务承接、产品供应、货款支付、经营代理等方面提供便利。
1985年,36岁的王效金进入亳县古井酒厂工作,2年后被提拔为厂长。此后10多年时间里,古井酒厂从一个小型酿酒企业变成拥有数十亿资产的大型集团公司,王效金也从一个酒厂厂长走上了古井集团董事长、总裁的位子。王效金一度拥有多重光环,但由于一把手权力的缺乏监督和私欲的膨胀,曾经“贡献巨大”的王效金最终没能“安全着陆”。
王效金的落马,犹如多米诺骨牌的倒下。2007年,古井集团管理层几乎一直在经历“大换血”的阵痛。
侦查人员在对犯罪嫌疑人的初步问讯中获悉,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甘绍玉在任职期间先后涉嫌收受20余名客户贿赂270.8万元及6万港元、1.6万美元;古井销售公司原总经理朱仁旺涉嫌114次收受30余名客户贿赂213.8万元人民币以及0.9万美元。其他案件行贿人也从十多人到几十人不等。

甘绍玉涉嫌受贿受审。
由于行贿人分布分散,有的是广东、浙江、山东的老板,一些人身家数十亿,国内国外飞来飞去,检察人员与行贿人接触很困难。甘绍玉案中的浙江某公司董事长,一直顾虑重重,证言反反复复,侦查人员多次进行政策与法律教育,本已表示愿意说清问题,但一接触到正题又再次犹豫。侦查人员在无数次的耐心劝说后,才获取了该案关键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