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保险是保险业围绕农村、农业、农民开展的保险服务活动。多年来,在发展城市业务的同时,保险业一直努力拓展"三农"业务,通过开办各类政策性或商业性险种,切实发挥保险保障功能,为稳定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助推新农村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是大力开展农业保险,保障农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自1982年开始,保险公司在不盈利甚至亏损的情况下,坚持经营农险业务20多年,为粮食作物和牲畜提供保险保障。近年来,农业保险的发展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2006年,中国保监会会同农业部等部门研究制定了《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方案》,在内蒙古、新疆、四川等六省区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开办了玉米、水稻、生猪、奶牛等种、养殖业保险,近三年累计承保农作物面积1.45亿亩,牲畜2.46亿头,保障金额1738亿元。2007年,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又积极开展了生猪保险,截至10月19日共承保生猪2349.47万头,提供保障172.3亿元,在促进生猪生产、稳定猪肉价格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
二是坚持做好农村家财险、运输工具保险,保障农民的财产安全。20世纪80年代以来,保险公司开办的以房屋为主的家财险受到广泛欢迎,为农民进行灾后重建家园发挥重要作用。2006年,福建、厦门、浙江等24个省市开展了农房保险,累计承保1800万户,赔款2亿元。海南、广西等25个省市开展的农机具保险,累计承保农机具296万台,赔款3.8亿元。
三是开办低保费、广覆盖的意外险、健康险服务,缓解农民在遭受意外事故或突患大病后的生活保障问题。广西45岁的农民邓某花70多元买了一份"吉祥卡",在维修房屋时不慎从房上摔下致死,获赔近6万元,不仅保障了家人生活,也使17岁的儿子完成了学业。
四是参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协助政府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保险公司发挥精算、管理、投资等专业优势,积极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试点,2006年,江苏、河南、广东等省市的66个县(市、区)参合农民2136万人,参合率91%;共筹集合作医疗基金11亿元,为736万人次提供补偿金额9.7亿元。探索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截至2006年末,重庆、河北等15个省市参保农民累计7541万人次,积累养老金27亿元。
五是积极开办进城务工人员保险,加强对农民工的保障服务。针对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缺乏保障的问题,保险业积极探索开办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等业务,大力拓展农民工保险市场,为农民工提供切实的风险保障。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至2006年末,16家保险公司在上海、云南等22个省(区、市)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了包括工伤、医疗等全方面的保险保障,累计参保人员3000万人次,提供保障金额7700亿元,有效保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缓解了地方政府压力,促进了企业安全生产,维护了社会安定。
六是开办计划生育保险,促进计划生育政策的贯彻落实。陕西、湖南等12个省市为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提供了母婴健康、独生子女健康等保险,累计240万户家庭得到保险保障,支付赔款2400万元,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国家实施独生子女政策后农民对养老问题的忧虑,促进了计划生育政策在农村的顺利推行。
实践证明,保险业参与农村平安建设具有独特的优势,通过大力发展"三农"保险业务,不但为农村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农民生活水平提高保驾护航,而且为整个农村的安定和谐奠定了良好基础,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了有力保障。(保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