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10月5日电(记者孔博)广东省有关部门日前在对该省部分人大代表提出的相关建议所作的答复中称,广东拟对外国人就业实行分级制管理,将招用外国人的职业(工种)分为鼓励、限制和禁止三种级别,同时把外国人纳入实有人口管理。
广东省劳动保障厅负责人表示,正在起草中的《广东省就业促进条例(草案)》提出了分类调控用人单位招用外国人的管理办法,即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每年制订并向社会公布鼓励、限制和禁止招用外国人的职业(工种)。
根据这一草案,凡属鼓励类职业(工种)招用外国人的,将给予就业许可、出入境等方面的便利;凡属限制类职业(工种)招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应当缴纳就业金,就业金纳入当地财政管理,用于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属禁止类职业的,一律不允许用人单位招用外国人。 广东省公安厅等部门在答复中称,广东各级公安机关要把外国人纳入派出所实有人口管理,压缩违法犯罪外国人的活动和生存空间。
据了解,在年初的广东省“两会”上,部分人大代表提出,随着来广东旅游、居留、就业的外国人日益增多,其中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等“三非”现象也呈迅速上升,部分“三非”外国人还有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现象。
他们建议,未取得居留证件的外国人和来中国留学的外国人,未经中国政府主管机关允许不得在中国就业。否则,在终止其就业的同时,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出境,并对私自雇用外国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