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网络社团”系列报道引关注,相关部门负责人接受人民日报采访,探讨网络社团的身份与管理。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李勇——
网络组织不是社会团体
网络社团是“合法”的民间社团吗?
■网络组织有虚拟性,与传统社团差别大
■据相关条例,社会团体不包括网络组织
传统社团需要依法登记,接受社会监督和政府管理。大多数社团需要具备法人资格,如有固定住所和活动经费等,以便独立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在社团内部,需要建立严格的内部治理结构。会员入会不仅有条件,而且要缴纳会费,遵守章程。社团实行民主管理,集体决策。社团领导和重大事项需要通过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社团要建立内部管理规范,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网络组织虽然具有某些社团的特点,但差别还是很大的。比较而言,网络组织的策划人、组织者多是个人行为。网络组织的成员多是非正式身份,不少人不愿意表露真实身份,随意而松散,具有虚拟性。正因为如此,网络组织对会员的控制力和约束力低。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目前我国的社会团体不包括网络组织。
如何看待网络社团组织的捐赠行为?
■合法民间组织才有接受捐赠资格
■可通过网站了解民间组织的情况
目前,我国网络组织的捐赠活动有增多的趋势。我国尚无网络捐赠的法律。有的网络组织在网上号召慈善捐赠,用意是好的,但由于不少网络组织身份和内部管理制度的缺失,公众难以判别,使公益捐赠处于风险之中。
依据目前的法律,只有合法民间组织才有接受社会捐赠的资格。民政部门对接受社会捐赠的基金会,有一整套严格的管理制度,如信息公布、年检、审计、重大事项报告等等。如果有条件的话,建议登陆“中国民间组织网”(www.chinanpo.cn)。该网站公布了全国性基金会和部分省市基金会的基本信息、年度工作报告、章程和公益活动信息,还可通过网站详细分析基金会的财务状况,了解哪个基金会的工作成本最低。基金会的工作成本越低,人们的捐赠就越能发挥效用。此外,市民还可以学习一些与捐赠有关的知识,比如可以通过向具有免税资格的民间组织捐赠,使自己减免所得税等等。(记者 潘跃 整理)
团中央相关负责人——
规范,从正视开始 网络社团的发展有何意义和问题?
■集中体现民意,具有广泛的动员优势
■没有场所、章程和机构,管理面临瓶颈
网络社团是民意集中体现的场所,它扎根于网络民意之中。网络社团具有十分广泛的动员优势,做好网络社团的建设和引导,有利于正面声音的辐射力和感染力,为和谐文化建设提供新的阵地。
总体上看,网络社团的思想倾向和价值取向大多积极健康,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虚拟性导致责任感缺失,二是开放性导致社团的不确定、不稳定,三是管理缺位导致网络社团的无序局面。
我国未对网络社团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没有按照一般社会社团管理方式来管理网络社团。网络社团不具备成为一般社会社团的必要条件,管理也面临一系列的问题:网络社团存在于网络,没有固定的住址和场所,无法进行属地管理;一般没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章程,其内部管理没有依据;网络社团一般没有相应的组织机构、专职的工作人员和固定的会员,管理措施无法实施;网络社团一般也没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没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引导、规范该从哪里入手?
■网上引导,网下沟通,多种手段来规范
■建协会,搭平台,探索网络工作新方法
从根本上来说,还是要加强基础性建设,把对网络社团的日常监督管理作为常项工作,加强对网民引导。还要建立相应的法律法规,从制度上保障网络社团的健康发展。
一方面,要在网上加强正面引导,加强青少年网络文化建设、网络伦理道德教育和网上法制教育。另一方面,网下要加强交流沟通,努力了解网络社团的生存状态和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加以服务引导。同时我们也要积极推动有关部门关注网络社团,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引导网络社团的发展。
近年来,各级共青团组织在这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团中央成立了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广泛联系网上青少年和青少年网络社团。从今年起,团中央将实施青少年网络建设工程。其中也包括构建网上青少年服务平台,通过互联网加强对青少年和青少年网络社团的服务引导。 (记者 张铁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