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4日电(王宇、张媛)中国人民银行4日发布的《中国反洗钱报告(2007)》指出,2007年,公安机关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门共组织50多次行动,破获43起重大地下钱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80余名,涉案金额折合人民币114亿元,有力地遏制了此类犯罪的高发势头。
洗钱活动对国家危害巨大,它帮助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助长了犯罪势力,严重地影响着国家的金融秩序以及社会政治经济秩序。
报告指出,中国人民银行积极发挥反洗钱优势,在协助侦查和破获涉嫌洗钱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统计,2007年中国人民银行对发现和接收的可疑交易线索进行分析筛选后,对其中1534个重点可疑交易线索实施了2052次反洗钱调查。向侦查机关报案554起,占全部调查线索数量的36.11%,涉及金额折合人民币约2295亿元。
一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协助侦查机关调查涉嫌洗钱案件328起,涉及金额折合人民币约537.2亿元。共协助侦查机关破获涉嫌洗钱案件89起,涉案金额折合人民币约288亿元。
报告指出,从破获洗钱案件涉及的上游犯罪类型进行分析,涉及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的最多,约占总数的34.8%,其次是涉及毒品犯罪的,约占总数的10.1%。
央行反洗钱报告:我国已建立起较完整的反洗钱制度
中国人民银行4日发布的《中国反洗钱报告(2007)》称,自2003年中国人民银行着手承担国家反洗钱协调工作起,五年间中国反洗钱工作取得了瞩目的成绩,建立起了较为完整的反洗钱制度。历经五年的发展,中国反洗钱工作经过初期的学习、探索、创新和调整阶段,正向全面和纵深发展阶段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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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反洗钱现场检查共处罚359家违规金融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4日公布的《2007年中国反洗钱报告》显示,2007年人民银行对4533家金融机构进行了反洗钱现场检查,对部分违规金融机构实施了行政处罚,罚金共计2652.42万元,全年共处罚金融机构35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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