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008年北京奥运会将吸引大量中外记者。各地在接受中外记者采访时如何辨别、验明记者身份的合法性?如何杜绝假记者借采访奥运之名从事非法活动?
柳斌杰:这一点非常重要。我们已按照国际惯例,在奥运会举办期间对记者的采访完全采取开放政策,即凡是愿意来中国内地采访奥运会比赛的或了解中国、介绍中国的新闻记者,我们一律欢迎。我们开放了所有的场馆、相关单位和地区,境外记者可以自己决定采访对象和地点,这样可更大限度地为记者自由采访提供方便,维护了记者的权益,这种积极开放的做法得到了国际社会舆论的肯定。近半年多的实践也证明,这种对记者采访开放式做法更加有利于国外了解中国各方面发展和舆论宣传,因为,绝大多数境外记者会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报道中国发展现状。事实证明,我国政府对记者新闻采访采取开放式决策是英明的、正确的。
当然,在这一政策下,也出现了一些不法之徒冒充境外记者在内地行骗现象。鉴于此,中国政府将利用政府有关网络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记者采访活动,凡是到内地从事采访工作的境外记者,我们将提供他们的注册信息资料,以方便他们自由采访,也方便公众查实内地记者身份的真伪。这些信息平台的建设,不仅可以防止不法之徒借记者身份行骗,还可以保证记者们正当的采访权益。新闻出版总署近期就保障新闻采编人员合法采访权利发出了通知:新闻采编人员合法的新闻采访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扰、阻碍新闻采编人员合法的新闻采访活动。
我们一方面要打击假记者,另一方面要保护真记者的合法采访权益。过去,记者证发放制度存在欠缺。比如,在电视行业,由于电视台聘用人员多,固定记者证名额有限,为了采访工作需要,电视台往往就采取了自己发放临时工作证的办法,结果造成了各种记者证种类繁多,鱼龙混杂,这让不法之徒有机可乘,甚至违法印制各种假记者证。网络新闻记者缺乏合法新闻采访证件,给工作带来不便,这些都必须改进。各地必须严格记者证的管理,对于滥发记者证的单位和个人,行政管理部门要通过行政手段来尽快杜绝这些现象的发生。今后,管理部门还要进一步改革记者证管理制度。不论什么劳动关系,只要符合新闻工作者条件,通过相关专业考试,就会取得政府部门发放的正式记者证。逐步开展面对社会的新闻专业考试,只要愿意从事新闻采访工作的人员,通过统一考试取得记者资格的,新闻单位可以聘用,政府相关部门对其及时统一发放记者证,统一进行管理。
记者:什么样的记者站会被取缔?如何加强记者站的管理?
柳斌杰:取缔记者站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不法之徒冒充中央新闻单位私自设立的各种非法记者站,要坚决予以取缔;一些小报小刊在各地设立的不是以新闻采访为目的,而是以拉广告、赞助、搞摊派发行等经营活动的所谓记者站,要坚决取缔。因为,这种记者站往往采取“承包”形式,只为了挣钱,甚至出现一些当地的地痞流氓借记者站名义敛财,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当然,中央新闻单位、省级党报、电视台等重点媒体,如工作需要,经过政府审批依然可以设立正规记者站。对私设记者站行为、违法印制假记者证件行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追根溯源,依法严惩犯罪分子,进一步规范新闻采访秩序。
记者:假记者一旦被发现,管理部门将采取何种措施对其进行处罚?处罚力度如何?如何防止他们“重操旧业”?
柳斌杰:假记者属于欺诈行为,首先要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严惩。我国法律规定,从事欺诈犯罪活动的人员将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其次,建立“黑名单”制度,即向社会公布被新闻单位解聘、除名的不合格记者名单,以禁止他们再次“混”进新闻采编队伍,杜绝不合格记者或者假记者通过“跳槽”手段继续招摇撞骗。再次,新闻单位要遵纪守法,不能违规使用有不良记录者或为假记者站提供方便。经整治不改者,取消这些单位的从业资格。最后,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新闻采访活动,举报非法采访活动,共同创造风清气正的新闻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