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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谈整治“四假”专项行动
2007年11月14日 08:13:48  来源:新闻出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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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0日下午,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柳斌杰就继续深入开展整治“四假”(即:假报刊、假记者站、假记者、假新闻)专项行动相关问题,在京接受了中央媒体的集体采访。他明确指出,“四假”严重违反我国法律法规和新闻制度,是一种社会公害,必须严厉打击。

  记者:什么原因造成近期“四假”泛滥?

  柳斌杰:为什么一些手段并不高明的假记者可以长期混迹社会并大行其道?我们必须作出剖析,以警示大众。我认为原因有四:第一,我国的记者在新闻采访和社会监督方面发挥了特殊的作用,得到了人民的充分信任,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而一些问题成堆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最怕记者“曝光”。一些不法之徒以“记者”名义行骗,以“曝光”为由敲诈,就是利用了这一点。第二,一些单位和个别领导干部责任心不强,对假记者缺乏鉴别力,或者本身有问题,愿意“出钱防曝光”,为假记者行骗打开了方便之门。第三,一些地方、部门缺乏依法行政意识,新闻单位对记者站的管理不严,有的地方甚至很混乱。有些新闻单位设立记者站不是以新闻采访为目的,而是以拉广告、拉赞助赚钱为目的,甚至承包给个人,这就造成了记者站的工作人员混杂,不符合新闻工作者的要求。这样的记者站,其性质不是新闻传媒机构,混进或“促成”不少假记者。第四,不法之徒钻某些企事业单位管理不健全、存在违法经营、事故瞒报等问题的空子,冒充记者以反腐败、揭真相为名对企事业单位敲诈勒索。

  记者:全国“扫黄打非”办、新闻出版总署将采取哪些措施继续严厉打击“四假”?

  柳斌杰:最近,在整治“四假”行动中,辽宁、山西、海南等地的政府部门通力协作,查获了多起假报刊、假记者、假记者站案件,部分涉案人员已经被依法治罪。自今年8月全国开展整治“四假”专项行动至10月底,全国共收缴各类非法报刊150多种124万多份。这都说明,“四假”对社会的危害面还是很大的,也说明严厉整治“四假”、规范新闻工作秩序十分必要和迫切。全国“扫黄打非”办、新闻出版总署将采取六项措施加大对“四假”打击力度。

  首先,要依法打击各种非法的新闻采访活动,以保障正常的新闻采访秩序。新闻工作是一项神圣的工作,它担负着向社会传达准确、客观信息,引导社会舆论,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责任,决不允许不法之徒利用这一崇高的社会职业干扰正常的新闻采访秩序。凡是非法的新闻采访活动,必须受到有效抵制、严厉查处。

  第二,要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目前,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决定将整治“四假”专项行动的时间延长至2008年3月底。全国要统一部署、统一行动,进一步清理“四假”。目前的“四假”问题关键是假记者,正是有了假记者,才产生了假报刊、假记者站和假新闻。特别是将在山西等假记者成灾的重点地区加大打击力度,以彻底根除“四假”现象。

  第三,加强对整治“四假”专项行动的领导。各地省委、省政府要进行专项部署,并组织专门力量在属地内开展有力度有声势的整治“四假”专项行动。

  第四,对于重大案件,要彻查彻究。对制造“四假”的主要罪犯绳之以法;重大案件要公开曝光,以引起社会高度重视。

  第五,要加强新闻出版单位的行政管理,记者管理要到位,相关环节要整顿。例如,通过查处非法出版《社会新闻报》案,我们发现在某地,隐藏着大量的非法印刷厂,专门从事印制各种假记者证、假记者站证件的犯罪活动。此地共有大小印刷厂3000多家,注册的只有300多家,是一个非法出版物的制造地。这说明,地方印刷行政管理必须加强。

  第六,记者证、记者站管理要加强。一方面,记者证管理部门也要改进和加强监管,以保障各新闻单位具备记者资格的从业人员都能持证采访,维护正常的新闻工作秩序。另一方面,要建立公开的记者证查验平台,方便各地查验真假记者,服务真记者,举报假记者,同时,要广泛教育社会各界提高警惕,注意预防假记者行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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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周光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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