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下午,据人民网邀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虹做客强国论坛,就“规范监所检察,维护司法公正”主题与网民在线交流。赵虹透露,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将把职务犯罪、官员犯罪类的犯人作为监督的重点。
赵虹首先向网民介绍了“中国的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简单介绍了检察机关的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等法律监督职能,并着重介绍了监所检察工作性质和内容。赵虹说,监所检察工作是为了惩治和预防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职务犯罪,同时促进监管场所依法严格、文明、科学的管理,真正做到保护被监管人的合法权利。
在回答网友“丛林漫步”的问题时,赵虹透露,目前全国各地的监管场所(包括监狱、看守所、拘役所、劳教所等)大约4000多个,这些场所90%以上检察机关都派有检察官驻所检察。全国派驻监管场所的检察人员大约是1万人左右。有一些规模较小的监管场所,准备采取巡回检查的方式来进行监督。
针对网友“天地五色石”提到的关于监管场所腐败问题,赵虹说惩治监管场所个别干警的腐败问题是监所检察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他透露,在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中,担任正副监狱长、看守所所长等监管机关领导职务的近70人。
在回答网友“一天一地一广仔”关于超期羁押的问题时,赵虹认为,现在已经做到了全国检察机关没有一例超期羁押。他还透露,检察机关去年开展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专项清理,在全国清理了数千名不该减刑的或者不该暂予监外执行的在押人员,这些人员绝大部分已被收监执行。
针对“儒棍”等网友反映老百姓关心的在押人员被非法体罚现象、“特殊犯人”受特殊待遇等方面的疑问,赵虹予以释疑解惑。赵虹说:“在押人员被非法体罚现象,原来可能是存在的,现在已大量减少。宪法规定了尊重和保护人权,凡是被监管的人员,包括犯人,其人权也必须得到尊重和保护。不允许对任何犯人进行体罚虐待,凡是体罚虐待构成犯罪的,必须严肃依法追究,不构成犯罪的,建议主管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理。现在检察机关对这方面的工作正在加大力度,确保在押人员的人格受到应有的尊重。”赵虹说,对职务犯罪、官员犯罪类的犯人,检察机关即将通过一个文件,把这类犯罪服刑人员作为监督的重点。必须按照国家法律,使每一个在押人员受到平等的对待,不允许有“特殊公民”,更不允许有“特殊犯人”出现。
赵虹还就一些网友关心的其他问题一一作答。(记者钱贤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