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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先进集体等的决定
2006年10月17日 10:10:42  来源:中国平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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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在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围绕平安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大局,面向家庭、面向基层,发挥优势,扎实有效开展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呈现蓬勃发展的良好景象,涌现出一大批创建活动先进典型。为了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全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授予北京市"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等100个单位为全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先进集体;授予北京市东城区等100个市区县为全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先进市区县;授予北京市怀柔区泉河街道等100个单位为全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优秀示范区荣誉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各市区县、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带动、示范、辐射作用,在"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中不断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希望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措施,深入开展 "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创建的层次和水平,为夯实平安建设的基层基础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全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先进集体名单

    2、全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先进市区县名单

    3、全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优秀示范区名单

  全国妇联 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 公安部司法部 国家广电总局

  2006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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