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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群防群治经费不足 三个一元钱机制解难题
2007年10月13日 11:06:36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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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全国各地都在全面开展平安建设工作,但是基层偏远地区特别是中西部农牧区经济基础薄弱,经费不足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当地平安建设的力度。新疆博乐市贝林哈日莫墩乡(简称贝乡)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去年年初,创造性地提出了“三个一元钱”的群防群治经费筹措新举措。

  贝乡通过运行和实践该机制至今,已从根本上解决了有钱办事、有人办事的问题,各类刑事和治安案件明显下降,各类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化解,群众安全感不断增强。

  据介绍,贝乡“三个一元钱”机制,即采取村民每月每户出资一元,村委会按每月每户补助一元,乡财政按每月每户补贴一元的办法,将三方资金集中起来,专门用于农村治安防范工作,作为聘用专职治安员的劳动报酬。集资款平时由乡综治办、派出所和村委会三级共同管理使用,主要用于组织开展治安巡逻和安全防范工作。对聘用的治安联防队员实行乡综治办、派出所、村委会、全体村民四级监督管理,治安员服装和执勤器械由乡综治办统一配发。

  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贝乡为了使群众自觉自愿地参与这项工作,利用各种场合,进行广泛宣传,既增强了群众的群防群治意识,又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三个一元钱”所带来的好处和实惠。

  去年底,该乡在试点村召开了全体村民参加的治安员工资兑现大会,兑现了三个试点村三名专职治安员半年工资及其他十二个村兼职治安员的工资。通过广泛宣传教育,动员群众积极参与,绝大多数群众表示理解和支持乡党委、政府的这项决策。

  该乡还制定了《贝乡“三个一元钱”群防群治工作机制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村队治安员管理职责和奖惩办法,进一步规范了“三个一元钱”管理措施,并设立监督台、意见箱、巡逻防范示意图等,切实把此项工作纳入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

  据记者了解,贝乡自实行“三个一元钱”新举措以来,取得了明显成效。去年全年该乡各类案件比上一年大幅下降。全乡刑事案件下降26%,治安案件下降21%。决肯村自实行“三个一元钱”制度和措施以来至今未发一起刑事、治安案件,及时有效地化解了20多起可能出现的打架斗殴和邻里纠纷;新塔拉村2005年共发各类刑事、治安案件11起,自开展试点后降至2起;敖博恩塔拉村2005年共发各类案件22起,开展试点后降至5起。而三个试点村今年以来至今未发生任何案件。

  与此同时,该乡通过推行“三个一元钱”机制,加强了村民对专职治安员工作的关注和监督,促使治安员更好地履行职责。村“两委班子”将更多的精力用于组织发展生产,维护全乡大局稳定,形成了维护稳定与农业生产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综治办业务指导处处长杨云召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博乐市贝乡“三个一元钱”机制的出台,是当前在开展新农村建设中,基层开展群防群治工作的有效探索,解决了农村群防群治工作中“无人出钱,无人办事”的问题,对于偏远贫困地区如何开展好平安建设工作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记者 潘从武 吴亚东)

 
(责任编辑: 周光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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