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平安访谈 >> 访谈1 >> 访谈摘要
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是党和国家基本的刑事政策
2007年07月18日 11:34:11  来源:中国平安网、新华网
【字号  打印 关闭 

   2007年7月18日上午9:30,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第二庭庭长任卫华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主任陈国庆做客中国平安网、新华网,就两高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以下为访谈摘要:

  [网友]为什么意见最后要特别提出“关于正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问题”?这到底是什么样的政策呢?能不能为大家解释一下。   

  [任卫华]我理解宽严相济是一个一贯性的政策,也可以叫做刑事政策。 他的内容是指当对某一个人的行为认定为犯罪的时候、应该判刑的时候,所谓“严”就是按照法律规定该重判的重判;所谓“宽”就是他具有一定的条件,按照法律规定应当从轻、减轻、从宽的时候也要从宽。 比如这个人犯了很重的罪,但是他又有立功这样的类似情节,那按照法律规定你也是要考虑的。 宽严相济是这样的一个概念。在这个的《意见》中列了这样一条不是这个《意见》独有的东西,因为这是一贯的政策,所以在这里面列出来是提示性的条款,就是提示大家注意处理这样的案子也是要秉承一贯的宽严相济的精神来办案。

  [陈国庆]对,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这是党和国家基本的刑事政策。司法机关在查办案件当中,包括在查办受贿犯罪案件当中都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两高”的这个《意见》应该说宽严相济这个严的方面首先体现为严密了刑事法网。因为过去对这些新型的受贿犯罪是不是构成犯罪、怎么样来追究。可以说是存在不同的认识,有一定的分歧的。 而这个《意见》就把这个问题明确了,明确规定这几种行为符合刑法的规定的话都要按照犯罪来处理。这本身就是严的体现。

    当然,在办案的过程中也要根据法律的规定,比如有自首、立功各种情节的也要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而且现在我们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特别强调要严格地在法律范围内进行,从严、从宽,都要依法进行。这是我们现在公安、司法机关办理案件中都特别注意的问题。这和我们社会的形势、犯罪的状况包括构建和谐社会都有明显的关系。 

  [主持人]那宽严相济的政策在别的国家也有吗?   

  [任卫华]都有。   

  [陈国庆]对于严重的犯罪要严厉打击查处,对轻缓犯罪也要轻刑化。他们的提法和我们不一样,我们的宽严相济政策是借鉴了中国优秀的法律传统文化。 在春秋、战国和历朝历代都提出了宽猛相济,我们一定意义上是借鉴了这个思想。国外有些国家是讲轻轻重重,提法不太一样,可能内容也不太一样,但是也有共同的地方。

 
(责任编辑: 吕文娜 )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