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18日上午9:30,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第二庭庭长任卫华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主任陈国庆做客中国平安网、新华网,就两高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以下为访谈摘要:
[网友]我国是《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缔约国,为什么在反腐败斗争多年之后相关应用法律都还没有达到公约所界定的标准?到底差距在何处?
[任卫华]全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公约的距离都是不一样的,有的比我们离得还很远,应该说根子在于国情不同,社会发展的水平不同。
当然了,我们也要看到这位网友提出来我们有一定的差距,这个认识很好。其实我们现在正在以很快的速度缩短这个差距,这个速度已经相当快了。
[陈国庆]因为反腐败公约我们国家已经签署而且批准了,据我们现在了解,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国内法和反腐败公约衔接的问题。比如我们知道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有一个立法规划,要修改刑法有关内容,可能修改的时候要研究贪污受贿罪和反腐败公约衔接的问题。这是一个过程,要进行认真的研究,使我们的法律既符合公约的要求,又符合我们国家查办腐败案件的实际。这个工作据我们了解有关部门正在积极地进行。
[任卫华]社会发展是一个动态的,过去有距离是正常的,不光我们有距离,很多国家都有距离。现在我们在缩短距离,也是正常的。应该这么看待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