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平安访谈 >> 访谈1 >> 访谈摘要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止教师使用粗暴语言
2007年06月01日 11:14:15  来源:中国平安网
【字号  打印 关闭 

  2007年6月1日上午9:30,团中央权益部副部长王路做客中国平安网、新华网,就未成年人保护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以下为访谈摘要:   

  [主持人]我们注意到一个有意思的地方,有媒体报道从这部法律实施以后,教师不可以说“你真笨”,教师在教育孩子的时候如何把握好尺度呢?

  [王路]教育孩子是很高深、内涵很丰富的一门学问。我们过去讲言传身教,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很重要的讲到了学校的教育,学校教育的体现者是老师,老师的一言一行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有着重要的影响。这部法律中就谈到老师要以正确的言行影响和教育学生,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比如,一些地方出现了老师有粗暴言行的现象,还有一些地方出现了老师体罚学生,甚至对学生进行性侵害的现象。这些行为都是要禁止的,违法犯罪行为应该受到法律追究。我认为首先老师要不做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事情。其次老师要用正确的、符合社会规范的言行教育,不用粗暴、侮辱人格的字眼。事实证明,使用这种字眼,有时也导致了老师始料未及的情况发生,比如最近有好几起学生因为受到老师的侮辱自杀的情况。 

  再有一个层次,老师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使得自己具有高尚的品行和比较优秀的业务能力,更好地教育孩子。要把握好这些尺度,如果都能做到当然是很好的。

 
(责任编辑: 周光杨 )
 相关稿件:
·未成年人受教育权是保护工作中极其重要的内容 (06-01)
·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以来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 (06-01)
·青少年保护和社会发展相关 我国有能力做得更好 (06-01)
·青少年权益受侵害时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将行使职责 (06-01)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凸显政府执法主体的地位 (06-01)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主要有三方面进步 (06-01)
·顾秀莲:全社会要广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普法宣传 (06-01)
·外来人员子女教育盲点:母亲贩毒让12岁儿子"送货" (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