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1日上午9:30,团中央权益部副部长王路做客中国平安网、新华网,就未成年人保护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以下为访谈摘要:
[主持人]我们预见一下,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以后将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将产生什么影响?自1991年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以来,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取得了什么成效?还有哪些突出问题?
[王路]1991年以来,随着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确实取得了很大的成效。
一方面是尊重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观念深入人心。随着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贯彻落实,我们深入地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普法宣传活动,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一些理念、原则在家长、老师、孩子们中间,包括在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密切关系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中间得到了广泛的传播。我到很多学校去问起孩子,孩子们都知道有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孩子在挨父母打的时候说现在有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了,你打我是违法行为。这和十年前大不相同,是一大进步。
第二,涉及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一些社会问题受到了广泛关注,有些问题得到了解决。比如,我们现在回顾一下,1991年未成年人保护法确定实施的时候,像“三厅一台”游戏机、台球桌等等,这些一度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问题,随着各部门加大整治的力度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决,比如说义务教育的实现程度有了很大提高,还比如这些年来幼儿园也有了很大发展。当时还有其他一些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问题也得到了一定的解决。
第三,未成年人保护的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原来我们在国家和各地的层面,基本没有未成年人保护的工作机构。随着法律的施行,绝大多数省份都建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工作进展也很大。在各部门内部也建立了专门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构,或确定了专门的工作人员,比如相当一部分法院设立了少年法庭,专门审理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案件。现在在很多检察院确定了未成年人保护的检查专门机构,有专门的女检察官,或者是熟悉未成年人心理的检察官办未成年人的案子,公安系统也是一样。
我举一个例子:有一个少女受到了性侵害,如果按照成年人的办案方式,她要受到几次询问。但是有些地方就探索,能让她尽可能少讲,因为每讲一次对她的身心都是一次伤害。还有一个案例:有一个少女约见网友,用麻醉药把网友麻醉倒,把网友的手机、手表都拿走了。公安机关很快就破获的案子,发现她除了手表,手机和钱包里的钱物用于与她相依为命的奶奶治病,给他弟弟买了学习用品。经过鉴定手表价值十几万,如果按照抢劫定罪,对她要判很重的刑,但司法机关给予了从轻处理,实际是挽救了一个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