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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权益受侵害时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将行使职责
2007年06月01日 10:24:49  来源:中国平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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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6月1日上午9:30,团中央权益部副部长王路做客中国平安网、新华网,就未成年人保护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以下为访谈摘要: 

    [主持人]也就是说,未成年人的权益在受到侵害的时候,未成年人保护办公室会一起帮助解决纠纷,他们是直接和孩子、家长面对面解决问题吗?

  [王路]目前,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基本都设在团组织,如果有未成年人受到伤害的事情,可以向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投诉。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会与与此有关的政府相关部门进行联系,会同有关政府部门一起查清楚问题,同时找到解决的办法共同推动解决。

    我们正在建设12355服务台,这是一个公益性质的青少年服务电话,可以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与家长、孩子以及社会各界的直接联系,目前这项工作正在推进中。等全国普遍建立12355服务台以后,家长、孩子有什么问题就可以拨打这个号码,服务台可以提供咨询。同时涉及到法律、咨询、困难救助,我们可以直接给他以咨询服务,有一些重要的事情可以由这个服务台提供直接帮助。

 
(责任编辑: 周光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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