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27日上午10时,中共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新民接受中国平安网、新华网联合专访,就河南如何破解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在访谈中,他说在法律依据的范围内,有利于执行的手段都要采取,要加大力度。以下是访谈精彩摘要:
[主持人]:那面临这么多未执结案件,您当时在接手这些案件的时候,对如何处理这项工作,能够抓出多大实效,有多大信心?
[李新民]:当时是这样的,党中央和省委的文件我都认真看了,开始部署的时候有多少件没有执行我也没有底,就要求下面逐级统计上来,但是统计结果是报了三次才报上来这个结果,各地都说我们这里很少,统计清楚都很困难。为什么呢?他知道统计上来他就要负责任啊,我们反复核查三次才是这个结果,我们要求,哪个市、哪个县如果有案件没有报上来,如果是市法院责任我们就追究市法院责任,是县法院责任我们就追究县法院责任,我们还真追究了一些,所以最后这个数字还是比较真实的。有了这个数字以后,我们经过分析,搞清楚了哪些是属于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的,哪些属于政府拖欠的。
[主持人]:为保证这个数字的准确性,你们都有些什么具体的做法?
[李新民]:我们逐级核查、暗访,而且进行公示,哪一级觉得哪里没有统计准确,可以反映给我们,经过这样的公示大体上都反映出来了。这个数据上来以后,我们一个类型一个类型地进行了分析。你不是问我有多大信心吗,有了这些分析以后,我确实坚定了信心,我感觉这些案件绝大部分之所以过去没有执行,并不是这些案件本身就执行不了,就是工作怎么抓的问题。所以我就提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利于执行的手段都要采取,加大力度。所以我觉得,在我们国家,在我们党的领导下,只要党委加强领导,分管的同志认真抓,没有办不好的事情,没有办不成的事情,因为这些事情都是可以办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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