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27日上午10时,中共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新民接受中国平安网、新华网联合专访,就河南如何破解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在访谈中,他说案件不能执结最大的危害就是对法律公信力的挑战。以下是访谈精彩摘要:
[主持人]:那么根据您的分析,这些案件没有执结的原因在什么地方?有些什么危害?在河南当地没有执结的案件具有怎样的特点?
[李新民]:没有执结的案件带来负面影响的危害是很严重的,首先是当事人的利益不能得到维护,这是最直接的。第二,我觉得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使法律的威信、权威受到挑战。法院是执行法律的机关,也可以说是我们国家依法治国最后一个关口,只要判决这个案件,生效就要执行,这就是法律。法院判决了,不能执行,那你还有什么公信和公正呢?法院没有公信了那就什么都不行了,法院判决都不能执行,那还能有什么情况不能发生呢?我觉得最重要的就是对法律公信力的挑战,我们绝对不能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