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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政法委书记:推进平安建设 做和谐社会建设者
2006年11月28日 09:20:38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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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和谐社会建设者 发挥职能保障民安 访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其江

  “政法机关不仅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保障力量,而且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力量,各级政法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者。”新任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其江在北京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这样说。

  今年52岁的王其江,曾历任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污贿赂工作局局长,河北省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河北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2006年2月起,他出任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其江说,做和谐社会的建设者,就要把服务于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作为第一要务,促进民富。政法机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首要的是要自觉地把政法工作放在党委、政府工作的大局中来考虑,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为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做和谐社会的建设者,就要善于运用各种手段化解社会矛盾,促进民和。”王其江说,要增强用调解协商办法解决矛盾纠纷的意识,整合方方面面的力量,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加快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建设,突出抓好行政调解这个薄弱环节,加强对三种调解衔接配合机制的研究探索,形成全社会共同化解矛盾纠纷的强大合力。

  据介绍,目前,河北省已有各类人民调解组织6万多个,人民调解员46万多人。今年1至10月,全省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各类民间矛盾纠纷116011件,调处成功114385件,调处成功率98.6%。

  全省各级行政执法部门都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责任处室,具体负责行政调解工作,把化解矛盾纠纷贯穿到行政活动的全过程。今年以来,各级行政机关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2860起,同比上升4.23%。

  全省各级法院选调了2071名法官兼任人民调解指导员,具体指导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工作。各级法院都建立了庭内、庭外调解制度,庭前、庭中、庭后调解制度,努力把调解贯穿诉讼的全过程。今年1至10月,全省法院民事案件调解结案率达到55.81%,同比上升2.91%。

  “做和谐社会的建设者,就要严格执法,维护社会公正,凝聚民心。”王其江说,政法机关是执法、司法部门,担负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责任,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把平等与公正作为执法活动的核心价值目标,进一步健全执法管理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工作,加强执法考核和执法监督工作,健全完善执法责任追究机制。”

  据悉,今年以来,河北省以政法领导干部联合接访为抓手,解决了一大批人民群众反映的执法问题,促使各地各部门建立健全了信访工作制度,畅通了人民群众反映问题、解决问题的渠道。截至目前,省委政法委挂账督办1533件,目前已办结1320起,使1015起案件当事人息诉罢访。

  王其江说,做和谐社会的建设者,就要下大力推进平安建设,保障民安。他表示,明年,全省要继续紧紧抓住平安建设这个载体,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坚决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活动,积极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同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努力缩小社会对立面,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

  王其江最后说,做和谐社会的建设者,就要维护国家安全,捍卫民主政权,还要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坚持不懈地抓好政法队伍建设,努力锻造一支高素质的政法队伍,为政法稳定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力量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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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学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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