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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百姓住行提供保障 一批法律法规10月1日施行
2008年10月01日 10:38:47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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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无障碍设施建设使用管理规定》10月1日施行

    从河北省有关部门获悉,《河北省无障碍设施建设使用管理规定》近日由省政府通过,将从10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明确了需要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的具体范围,建设单位在新建、改建、扩建城市的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和居住区等建设项目时,应当按照国家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要求,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

    无障碍设施,是指为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儿童及其他行动不便人员的通行安全和使用便利,在建设项目中配套建设的服务设施和设置的无障碍标志。包括坡道、缘石坡道、盲道,无障碍垂直电梯、升降台等升降装置、无障碍标志、警示信号、提示音响、指示装置、低位装置、专用停车位、专用观众席、安全扶手以及无障碍厕所、厕位等设施和标志。

    《安徽省全民健身条例》 立法鼓励全民健身

    把6月10号确定为安徽省全民健身日,实施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应当配套建设体育设施,学生每天至少要锻炼1小时……适逢北京奥运会举办期间出台并将于今年10月1日施行的《安徽省全民健身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处处体现着浓郁的民生意识。

    三大原因催生地方专门立法

    在2008北京奥运会上,中国虽然取得了金牌总数第一、奖牌总数第二的历史最好成绩,但有评论认为“金牌大国”并不等于“体育强国”,我国在全民健身活动开展、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都还不尽如人意。对于这一观点,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维芳表示赞同,她认为在欣喜之余我们还应该冷静地思考,正确处理竞技体育活动和全民健身活动之间的关系,竞技体育水平的提高离不开全民健身活动的普及。  

    昆明养狗年收费240元 禁养昆明犬和土狗

    9月24日,记者从昆明市公安局获悉:《昆明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正式向昆明市公布新修订的养犬条例、禁养重点区域、具体收费标准、办证程序和流程等。《条例》的施行将为昆明市规范市民养犬行为,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保护环境卫生等提供有力依据。

    每年每只犬收取240元管理费

    昆明市的养犬管理收费标准按程序报经云南省、昆明市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门审批,并经云南省政府批准。具体标准如下:

    1、证照工本费收费标准:《养犬登记证》工本费每证20元;犬牌工本费每牌20元;识别芯片工本费(含芯片植入人工费)每只40元。

    2、管理费收费标准:对重点管理区域的犬只,按每年每只240元收取管理费;残疾人饲养专用犬、孤寡老人饲养犬只减半收取管理费。军用、警用、科研用等特殊犬只和一般管理区域的犬只免收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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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商艳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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