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网消息: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是今年河南省政法工作重点之一。自2月19日河南省部署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突出重点,强力攻坚,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近日,河南省综治办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把专项斗争引向深入。通知内容如下:
一、宣传内容及目标。要深入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机关开展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的态度和决心,宣传开展专项斗争的举措和成效,宣传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典型人物,宣传各地集中发还追缴赃款赃物的情况,宣传公安机关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兑现奖励的情况,宣传人民群众检举揭发犯罪、提供破案线索的情况,宣传人民群众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的情况,宣传预防"两抢一盗"侵害的知识,宣传深化平安建设、加强治安防范的措施等等,充分发挥宣传工作在斗争中的教育、引导和震慑作用,激励斗志、鼓舞士气、振奋民心,树立我省政法机关的良好形象,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提高全社会防范、控制、打击犯罪的能力,让犯罪分子无机可乘、无处藏身、无处可逃,为全省社会治安大局稳定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深入基层宣传发动。各地、各部门要建立日常宣传阵地,采取标语、板报、墙报、展览图片、挂图、宣传画、宣传栏、发放宣传单、出动宣传车、成果巡展、播放光盘和组织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对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进行深入宣传。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基层政法组织要深入城市社区、农村、学校、企业、商场等基层单位进行宣传,使专项斗争深入人心、人人皆知。要运用治安播报、警情提示等形式,揭露盗抢犯罪的惯用手法,宣传防范知识和技能,提高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要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建立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加大奖励力度,发动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犯罪,提供破案线索,协助抓获犯罪分子,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鼓励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到专项斗争中来。
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主阵地作用。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和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特别要协调中央和省政法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力争在宣传渠道、宣传手段、宣传声势上有新突破。要加强与宣传部门及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加强协调,适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或新闻通气会,通报斗争情况,引导媒体把握宣传重点。要适时组织新闻记者深入专项斗争一线进行采访报道,协调新闻媒体开辟专栏,集中宣传专项斗争成果,大力宣传专项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形成宣传合力,不断掀起宣传高潮,增强宣传的整体效果。
四、大力宣传表彰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人员。宣传表彰奖励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人员是教育、引导、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专项斗争中来的重要举措。要大张旗鼓地宣传、表彰、奖励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人员,对与歹徒搏斗、扭送犯罪嫌疑人的治安积极分子,除在各级各类媒体宣传他们的事迹外,要大力表彰,并给予物质奖励,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在社会上形成见义勇为行为受人尊重、见义勇为人员受人敬仰的良好风尚,形成人人关心社会治安、人人维护社会治安、人人参与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风气,教育、感召和激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入到斗争中来。
五、加强对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宣传实效。要把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列为年度平安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政法宣传评先表彰的重要依据,对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要表扬,对宣传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要批评。省直政法各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法制日报、人民公安报、检察日报、人民法院报等中央政法媒体,加大专项斗争宣传力度。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向省综治办报送开展"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情况及宣传情况,及时分析、研究、汇总专项斗争及宣传工作总体情况。各省辖市要坚持每月筛选2-3个典型案例及若干个群众见义勇为、扭送违法犯罪嫌疑人、作案人员投案自首等鲜活生动的材料,每月8日前上报省综治办。(牛全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