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广东省委政法委近日下发了《关于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省政法系统部署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对"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要高度重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真正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作为当前政法系统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要把这次活动与全党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与全省开展的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结合起来,与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执法规范化建设等活动结合起来,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落实。
二、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具体措施
一是在专题学习方面,《通知》提出,要确保领导干部率先学好、用好,指导工作,带好队伍。各地各部门可结合实际,有所侧重,加以细化,切实增强专题学习的效果。省委政法委将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专题研讨班,省直政法部门党组(党委)成员、各市党委政法委书记和政法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进一步统一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提高领导政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在新任政法领导干部、新招录政法干警和基层政法部门负责人集中培训方面,《通知》提出,今年省委政法委将继续在省委党校举办政法综治领导干部培训班,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点培训内容,使政法综治领导干部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认识,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治意识和群众意识。
三是在协助推动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方面,《通知》提出,省委政法委将积极推动在省委党校主体班公共课程开设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内容。
四是在组织开展大宣讲活动方面,《通知》提出,省委政法委将会同省法学会组织好中国法学会组织开展的"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到广东巡回宣讲活动,同时要积极组织省内专家学者到各地巡回宣讲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省委政法委还将积极推动"广东学习论坛"举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讲座。各级政法机关也要充分利用各种论坛、讲座、电视专题、电台热线、报刊专栏等平台,集中宣传党的十七大、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监督,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根据省委政法委关于"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并认真组织实施。要加强对领导班子、政法干警学习贯彻情况的检查督促。省委政法委上半年和年底将对各地各部门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的各项部署得到贯彻落实。各地各部门也要组织工作组,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进行宣讲、解读、指导和督促,确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颜久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