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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采取十项措施扎实推进"大学习、大讨论"活动
2008年05月23日 13:51:25  来源:中国平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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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央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浙江省委政法委近日出台了《关于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意见》。围绕"公正执法树形象,服务两创保平安"这一主题,提出了十项工作措施,推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向纵深发展。

  一、认真抓好动员部署。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方案,分级召开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广大政法干警参与"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组织开展学习培训。通过举办学习班、培训班、研讨班等形式,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多层次、分专题、有针对性地抓好学习培训工作。省委政法委将通过举办全省政法领导干部读书会,对省级政法部门班子成员、各市政法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进行集中培训。

  三、组织开展大宣讲活动。组织宣讲团巡回宣讲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宣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同时,要充分发挥政法机关的优势,组织法律咨询团、服务队等,定期不定期地开展下基层送服务活动。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帮助解惑释疑。

  四、组织开展蹲点调研活动。为摸清制约创业创新、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主要问题,摸清基层和群众对政法机关的主要期盼,研究解决新形势下政法工作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省委政法委、省级政法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市、县党政分管领导干部,要以蹲点的形式,集中一个星期左右的时间到基层开展调研。

  五、组织开展排查化解重信重访活动。以集中排查化解进京非正常信访案件为重点,认真排查化解重信重访案件,攻坚克难。确保中央交办的进京非正常上访案件和省委交办的重点案件在7月底前化解结案。建立完善处理涉法涉诉案件领导责任制,各级政法机关的每位领导干部都要领办一个以上信访案件。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亲自包案,亲自接访、约访和带案下访,亲自协调督办,确保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六、组织开展警民恳谈活动。坚持"开门纳谏",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警民恳谈、问计于民和民主听证等活动。就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涉及民安方面的问题,要广泛听取基层和群众意见建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七、组织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析理"活动。选择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广泛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析理"活动。通过对案结事了、定分止争的典型案例,以及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违法违纪案件的剖析讨论,使广大政法干警更加全面地认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不断提高准确把握案件本质、矛盾性质和法律精神的能力,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所、队、庭、科等基层政法单位要建立"每月一析(释)"制度,定期开展活动,使之经常化、制度化。

    八、组织开展"迎奥运、保平安"专项行动。进一步增强各级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的忧患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全力以赴投入到奥运安保工作,确保浙江的安全稳定。建立健全涉奥不安定因素滚动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及时发现掌握可能针对奥运火炬传递、奥运会召开进行上访、扰乱、破坏活动的重点人员及可能发生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及时做好化解、控制工作。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设施、重点目标的安全防范,进一步细化措施、完善预案、落实责任,确保万无一失。

    九、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对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三年来的工作进行回顾总结,通过各种形式,认真查找本单位、本部门在执法思想、执法行为、执法作风、执法制度、执法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梳理,分析深层次原因。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切实把各项执法工作纳入规范化的轨道。

  十、认真做好总结考评工作。通过开展执法质量、执法效率考评,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等,检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成效。省委政法委将结合明查暗访工作,对各地各部门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情况通报全省。(颜久梭)

 
(责任编辑: 底东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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