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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积极推进"大学习、大讨论"活动
2008年05月23日 13:47:56  来源:中国平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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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政法委下发了《关于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在进一步明确"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重大意义的同时,对兵团各级政法机关学习活动各个阶段的方法、步骤和活动要求作出部署,积极推进"大学习、大讨论"活动。

    一、提高认识,把握大局

  《实施意见》提出,兵团各级政法机关务必按照周永康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总结讲话的要求,从全局的、战略的高度来认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重要意义,紧密联系实际,把"大学习、大讨论"的成效落实到兵团社会大局更加和谐稳定上,认真组织落实,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事业的大发展。

    二、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兵团政法各部门成立"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政治部、办公室、纪检(监察)等部门领导担任。各级政法机关也要根据活动方案的要求,成立相应的机构,并制定具体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方案。各政法机关主要负责人是"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妥善处理好"大学习、大讨论"和日常工作的关系,做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三、周密制定方案,确保取得实效

  兵团党委政法委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分为三个阶段推进,明确提出每个阶段的活动内容、培训方式和检查验收标准。

  一是在思想动员、学习提高阶段,兵团各级政法机关要层层召开"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动员会,明确活动的目的、意义,明确组织实施的基本要求和方法步骤,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制定"大学习、大讨论"计划。

  二是在专题学习、集中培训阶段,兵团各级政法部门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制定系统学习计划。兵团党委政法委将举办兵团政法系统政工干部培训班,兵团各政法部门也将举办本系统专题培训班。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对新任政法领导干部和新招录政法干警进行全员轮训。抓好政法干警的普遍教育,抓好政法院校教师、律师、理论研究人员的教育培训。兵团党委政法委还将组织开展兵团政法系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事迹巡回报告活动,丰富"大学习、大讨论"的活动方式。各级党委政法委要向党委报告,积极争取支持,将党的十七大报告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内容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教育培训计划,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的必修内容。

    三是在检查验收、总结巩固阶段,兵团各级政法机关将对"大学习、大讨论"活动进行检查验收。通过查看资料、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方式,检查验收学习活动的经过、方法和效果。各级政法机关要严格检查验收,并将检查验收的结果纳入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对活动中所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进一步明确今后努力方向。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活动氛围

  按照中央政法委《2008年政法综治宣传工作要点》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深入宣传十七大、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关于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战略部署,广泛宣传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意义和取得的成果,宣传执法规范化建设,宣传开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所取得的战果,宣传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等,形成浓厚氛围。兵团各级政法机关所属宣传理论研究刊物,要开辟专栏,组织专题,集中进行宣传,扩大兵团政法机关的社会影响,进一步推动各项政法工作取得新的成效。(颜久梭)

 
(责任编辑: 底东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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