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日前,吉林省委政法委下发了《关于组织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讲工作的方案》,组织宣讲团,在全省开展"大宣讲"活动,以"大宣讲"推进"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深入开展。
一、科学谋划,明确方向,确定宣讲主题
为组织开展好"大宣讲"活动,吉林省委政法委召开书记办公会,认真研究工作方案,确定"大宣讲"的主题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把握党的十七大对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做出的战略部署,全面把握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对政法工作提出的基本要求,使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直接贯彻到基层和一线,统一全体政法干警的认识和行动,进一步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的热潮,努力开创吉林政法工作新局面。
二、认真研究,反复修改,精心准备宣讲提纲
根据"大宣讲"主题,吉林省委政法委确定了六个宣讲专题,由省委政法委和省直政法各部门分工负责。一是关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政法队伍素质问题,由省委政法委的领导同志宣讲;二是关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合法权益问题,由省法院的领导同志宣讲;三是关于服务大局,为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问题,由省检察院的领导同志宣讲;四是关于深入推进平安吉林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问题,由省公安厅的领导同志宣讲;五是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加快推进依法治省进程问题,由省司法厅的领导同志宣讲;六是关于加强对敌斗争,切实保障国家安全问题,由省安全厅的领导同志宣讲。为确保质量,省委政法委两次组织召开协调会议,对撰写宣讲提纲提出具体要求,并会同政法各部门对提纲初稿进行集体研究和审核把关,提出修改意见,力求紧密结合干警的思想和工作实际,主题突出,思想深刻,内容丰富。
三、悉心组织,严格要求,确保取得实效
为确保"大宣讲"活动顺利开展,吉林省委政法委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协调部门,下发了关于做好迎接宣讲团准备工作的通知,对活动的具体实施进行安排部署。一是精选宣讲团成员,从省委政法委和省政法部门各挑选一位既有扎实理论功底、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班子成员组成宣讲团。二是确定时间和场次,宣讲团从四月下旬开始,在省直政法机关和9个市(州)开展宣讲活动,省委政法委书记、各市(州)委政法委书记分别主持并作动员讲话,每场选择三个专题进行宣讲。三是扩大宣讲活动的覆盖面,要求省直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各市(州)、县(市、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现场听取宣讲,各市(州)委政法委要将"大宣讲"活动录制成光盘,发放到基层所、队、庭、科,让"大宣讲"直接传达到每个基层干警。
(颜久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