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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霆以盗窃罪被判5年表示不上诉 追缴赃款罚2万元
2008年03月31日 16:50:46  来源:大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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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下午3点(3月31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许霆案进行重审。据记者传回的最新消息称,案件已经宣判,许霆被以盗窃罪判处5年徒刑,追缴所有赃款,并处2万元罚金。许霆当庭表示不上诉。

    2006年4月21日晚10时,被告人许霆来到广州天河区黄埔大道某银行的ATM取款机取款。结果取出1000元后,银行卡账户里只被扣1元,许霆先后取款171笔,合计17.5万元。许霆潜逃一年后被抓获,一审以盗窃罪被判无期徒刑。

    一审结果宣判后,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关注, 九成以上的网易网友认为银行有错在先,法院不该重判被告许霆。 2007年1月10日,许霆案裁定发回广州中院重审。(李钢)

许霆案今日再审 律师预测可能改判5至7年

    昨晚(30日)9点半,许霆的父亲许彩亮拎着一个随身的小行李包,又一次出现在广州白云机场到达大厅。这是他因为儿子许霆的案子第六次到广州了,与前五次不同的是,这一回他可能会面临一个最终结果。今天下午3点,备受关注的许霆案将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重审的一审也有望今天给出答案。综合各方信息,许霆将被判处有罪已无悬念,此案的关键已经落在最终的量刑多少上。新的判决结果将依照什么法律而定?许霆方能否接受新的判决结果?时隔一个多月后,晨报记者再次奔赴广州为读者寻求答案。 >>详细

 
(责任编辑: 底东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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