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最新播报
法官判案时若有违纪行为上级法院当裁定再审
2008年03月14日 14:19:52  来源:中国平安网
【字号  打印 关闭 

    中国平安网消息:3月14日,最高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宫鸣做客中国平安网、新华网与中国法院网联合举办的两会访谈,就人民法院贯彻《民事诉讼法》的立法修改精神,切实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权利的问题与网友在线交流。

    访谈中,宫鸣介绍了个别法官违法违纪受到处理后对他们审理过的案件如何进行纠错的程序。

    宫鸣说,当事人可以根据即修正后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即该行为已经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或者纪律处分决定确认的,应当裁定再审。经审理,对于原判决、裁定结果处理错误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相应改判。

 
(责任编辑: 底东娜 )
 相关稿件:
·民诉法修改决定针对特殊情形延长当事人申请再审期间 (10-29)
·最高法宫鸣:少量案件审理不公导致再审案件增加 (03-14)
·宫鸣:再审管辖制度不存在遵循国际惯例问题 (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