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秀红在浏览网友提问
中国平安网消息:3月12日上午,全国政协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王秀红做客中国平安网、新华网与中国法院网联合举办的两会访谈,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在访谈中王秀红说,最高法院正在调研国家赔偿法的修改,调研的焦点集中于五个方面。
王秀红说,国家赔偿法的颁布实施给我国的民主法制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国家赔偿法与我国民主法制的进程已经有些不相符了。为此,最高法院正在调研国家赔偿法的修改,调研的焦点集中于五个方面:一个是赔偿的标准,二个是赔偿的范围,三个是赔偿的程序,四是赔偿的义务主体,五是赔偿费的具体支付的方法和程序等。到必要的时候我们将会给最高国家立法机关提出我们的一些调研建议。
我国行政诉讼制度在某些方面超过了法治发达国家
王秀红介绍说,新中国的行政诉讼制度萌芽于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但真正起步主要是在行政诉讼法施行以后,到现在也只有二十多年的时间。其间,我国的行政诉讼制度不断完善,通过探索和实践,我们创造了不少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优良制度,在有些方面已经超过了法治发达国家的保护水平。主要的进步体现在以下三方面:[详细]
行政诉讼法是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最大保护
王秀红说,首先,行政诉讼法的宗旨就是保护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其次,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了人民法院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合法的予以维持,不合法的就要予以撤销,以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第三,行政诉讼法还明确规定,被告对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行政机关在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时候,必须要在事实清楚的情况下,准确适用法律,并且符合法定的程序。否则,人民法院将会依照行政诉讼法第54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如果被告不能够举出证据证明其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他将承担败诉的结果。行政诉讼法是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最大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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