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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将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
2008年03月10日 17:11:37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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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0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童建明做客新华网,解读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图为童建明回答网友问题。(新华网 张泳摄)

    新华网消息 3月10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了工作报告。3月10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童建明做客新华网两会访谈,解读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以下为访谈部分内容:

    网友“小人物”:在上午的报告当中,贾春旺检察长最后提到的2008年检察院将要做的工作,我们非常关注民生这方面的内容,所以想请您介绍一下在这方面会开展哪些工作惠及普通的老百姓呢?

    童建明:关于做好2008年的检察工作,贾春旺检察长的工作报告讲了四个方面:第一,要加强法律监督,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第二,要深化检察改革,促进完善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第三,要推进队伍建设,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第四,要自觉接受监督,保证检察权的正确行使。报告还特别强调,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工作中,要做到四个更加注重:一是要更加注重服务经济发展,通过履行职责,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要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执法为民,切实维护人民权益。三是要更加注重维护公平正义,突出法律监督重点,增强监督实效,维护司法廉洁,促进公正司法,彰显社会正义。四是要更加注重促进社会和谐,把检察工作与化解矛盾纠纷很好地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这四个更加注重,充分体现了党的十七大和本次人大会议精神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是今年检察工作努力的方向。

    围绕改善民生、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检察机关要更好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要履行好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等犯罪活动,保障老百姓安居乐业,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履行好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能,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侵犯群众切身利益以及利用职务侵犯人权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要履行好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对在民事行政案件中侵犯弱势群体利益的案件要及时监督,坚决提出抗诉。要抓住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一些突出问题,适时开展一些专项工作,推动问题的解决,更好地维护人民权益。     

 
(责任编辑: 吕文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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