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
开放的浪潮不仅激动着中国男人,也激动着中国女人,女人们为追求美好的生活和理想,或追随男人或独自涌向能使她们活得更好的城镇。这些流动的妇女差不多和流动的男人数目相当,她们中的很多人离开家园时只有一个想法:去一个能实现梦想的地方。可是来到异乡,她们才明白没有天堂:做工拿不到工钱;男人还会向她们施暴;就是离了婚也难得到应有的财产。
流动妇女的弱点是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淡,她们经常感到孤独和无助,她们需要社会的帮助。日前,记者对北京市丰台、大兴、昌平、海淀等区的流动妇女维权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北京市在这方面确实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仍然存在着许许多多需要克服的障碍。
一年一度的“三八”妇女节就要来了,全国妇联、中央综治办、司法部联合下发了通知,将“关爱流动妇女、构建和谐社会”定为了今年“三八”妇女维权周的主题,主题的重点是“关注流动妇女权益、进一步强化对流动妇女的维权服务”。
北京是流动妇女人数众多的一个城市。在这个大都市中,流动妇女们的生存现状如何?她们是否会经常遭遇权利被侵犯的困境?有没有人为她们排忧解难?记者近日就这些问题进行了调查。
流动妇女难事之一
干了活却拿不到工钱
北京市大兴区的瀛海镇笃庆村是个只有300口人的小村。这两年,来这个小村办厂务工的外来人口越来越多,到去年已经达到3937人,是本村人口的十几倍。这些务工人员一半以上是女性,且大多从事服装加工业。
2006年5月,村里成立了“流动妇女平安之家”,为的是帮助小姐妹们解决难事。
这儿真是她们的“家”。村妇代会委员于春桂讲起为流动妇女维权的事,脸上的表情就像是为自己维权。
小曹是四川女孩,去年入夏的一天突然接到家里的电话,说父母都病倒了,要她回去照顾。小曹和老板说了这事,老板不干了,别说给她结清工钱,连她的行李都不准带走。小曹找到于春桂说了这事,于春桂风风火火带小曹找到了老板。老板说,活儿没完,就不给她工钱,怎么着?于春桂问:该给她开多少钱?老板说400元。于春桂掏出400元,递给了小曹,然后才对老板说:你一个大男人,该给的工钱你不给,我替你给!只要你不脸红!老板脸红了。于春桂说,做法也许偏激,但目的就是不能让姐妹们吃亏。
也是去年夏天,姐妹们一觉醒来,才知道杨老板撂下她们和几十台缝纫机跑了。大家只知道他是山东人,他去了哪儿没有人说得上来。17个女工傻了,别说工钱没指望,就是想回家也没有路费。就在她们没招儿的时候,“流动妇女平安之家”说话了,他跑了,不是还有几十台机器么?村里都是制衣厂,不怕卖不出去,卖了钱,就给女工发工资。
为了保证外来务工人员的最低工资,村工会联合会与企业签订了集体合同,就员工的报酬、工作时间和休假、保险福利、女工特殊保护等事项协商后,用合同的形式固定下来。于春桂说,北京去年最低工资是每月730元,我们协商的结果是每月800元,用工低于每月800元或老板拖欠工资,工会联合会负责讨薪。
流动妇女难事之二
遭遇家庭暴力身心受伤
几年前,孔莲(化名)的丈夫从老家山东菏泽来北京谋生。到北京不久,丈夫就移情别恋,没有和孔莲离婚,就和昌平区的另一个女人结了婚。为挽救自己的婚姻,孔莲来北京寻找丈夫。可丈夫早已铁了心,不仅不回头,还对她拳脚相加,强迫她过性生活。不久,孔莲怀孕了,可丈夫不但不关心她,反而常常毒打她。万念俱灰的孔莲想到了死,割腕自杀,幸好被救了过来。
为了给自己讨说法,孔莲找到了全国妇联。妇联了解情况后,非常重视,专门帮助她联系了昌平区妇联和昌平区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律师为她分析了她与丈夫之间的法律问题,并向她解释,她的遭遇在现有法律的条件下还不能认定为强奸。但是,她丈夫重婚的事实明显,应当到法院自行提起丈夫重婚的诉讼。在律师的指点下,目前孔莲已经下决心,去法院状告丈夫,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和孔莲遭遇的家庭暴力不同,下面这位妻子遭遇的家庭暴力则是冷暴力。
妻子是四川人,下岗后,几千里地寻到丰台镇,想和丈夫生活在一起。丈夫也是四川人,可进了北京当了一家建筑公司的项目经理后,就不太愿理睬从老家寻来的妻子了。
今年1月,妻子发现丈夫和一个网上的女人聊天。有一天,丈夫不在时,妻子从电脑里调出了丈夫的聊天记录,天啊,全是暧昧的话。妻子懵了,她不知道该怎么办?雪上加霜的是,那第三者很快也来了北京。
妻子决定和丈夫摊牌,哪知丈夫听了妻子的谴责后,冷冷一笑,说:咱俩的爱情早就没了,不过你也不用怕,生活上,我还管你,饿不着你。
妻子把能谴责负心男人的词全用上了,可丈夫一言不发,直到有一天丈夫走了,不再回他们的家,并且向妻子提出了离婚。妻子没办法了,找到丈夫说,你和她好,我也不管了,但你不能和我离婚。可这也不行,丈夫就是要离。
妻子找到丰台法援中心的律师,请求援助。律师找到男方,男方表示,只要女方同意离婚,可以把房子给孩子,管妻子两年的生活费。妻子认为,管两年的生活费太少,想多要几年生活费。丈夫不答应,目前两人还僵着。
法援律师宋积虎说,这是一个使用冷暴力伤害流动妇女的典型事例,流动妇女由于依附于男人,处在弱势地位,大多数没有维权意识,就算有维权意识,维权能力也很弱。因此,需要动员社会力量,提高她们的素质,使其自食其力,这样她们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流动妇女难事之三
竟要替“丈夫”还赌债
柴某是山西人,刘某(女)是河北人,他俩都是流动人口。2003年两人相识,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2004年开始同居。一段时间后,柴某为了表示他对刘某的爱意,便以刘某的名义在北京市昌平区买了一套住房。
可好景不长,2007年初,柴某突然将刘某告上了法庭,称在两人共同生活期间,自己为刘某花费了上百万元,可刘某却在与自己同居时,从事不正当职业,严重损害了自己的感情。此外,柴某还声称,两人共同生活期间,因对外举债欠了80万元的共同债务,应该由两人共同偿还。
对于柴某的指责,刘某认为全是胡说。刘某说,两人当初同居买了房子,柴某只付了首付,房贷他只还过一个月,此后一直是自己在还贷。而所谓80万元债务,全是柴某赌博欠下的赌债,和她没有任何关系,她没有理由负担赌债。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刘某到昌平区社会矛盾调处中心找到了史春辉律师。在律师的指点下,刘某的案件历经两审,2007年12月法院终审判决,房子归刘某,刘某偿还柴某21万元房钱,依法驳回了柴某请求法院判令刘某与其共同承担80万元债务的诉讼请求。刘某的权益得到了维护。
频频受伤原因之一
维权意识淡薄不懂取证
从记者对北京几个区流动妇女现状的调查看,流动妇女在工作上往往工资待遇较低,工作条件较差。生活中,很多流动妇女还在遭受家庭暴力的侵害,这种侵害近年呈上升的趋势。而丈夫的婚外情等现象也给作为流动妇女的妻子带来严重的身心伤害。
昌平区曾经对辖区流动妇女婚姻家庭侵权情况做过一个调查,结果发现,在所有反馈的问卷中,有一半妇女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婚姻家庭中有哪些合法权益,多数妇女都承认自己在心理上总觉得是弱者,要依赖男性,当家庭发生问题时,不知道要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昌平区法律援助指导科科长陶秀霞说,现在针对流动妇女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最困难的就是她们法律意识太淡薄,完全没有证据意识。比如,因为劳动纠纷申请援助的案件,来京打工的妇女经常连劳动合同,甚至劳动的事实都提供不了。此外,流动妇女都是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才想到寻求法律帮助,因此会延误维权的最好时机,导致维权难度加大。
频频受伤原因之二
身处“夹层”缺少法律保障
目前,流动妇女维权是否存在法律瓶颈?如果存在,又该怎么克服?
大兴区瀛海镇司法所所长李平原认为,流动妇女维权确实还存在法律瓶颈。他说,流动妇女维权不是某一个部门的事情,应当是一个系统工程,这工程涉及民政、妇联、公安和司法行政等部门,大家都应当依据各自职能参与这项工作。北京流动人口多,能不能就流动妇女维权制定一部地方性法规?
李平原说,法律滞后也是影响流动妇女维权的因素。比如,目前法律对流动妇女的财产保护就没有明确的规定;什么是家庭暴力,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对不构成轻伤的家庭暴力,法律就不好解决,特别是冷暴力,更易给流动妇女造成精神创伤。
海淀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刘燕也有同感。她说,现有的保护妇女的法律法规,只有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及《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但这些法律法规保护的主体还主要是女职工,不是面向所有的妇女流动人口。而后者在城市中生活,生育、工伤、养老保险还不健全,城市中难以找到对她们的强制性保障规定,这就使得广大妇女流动人口处在一个“夹层”中,得不到任何保障。这也是造成目前侵害流动妇女社会保障权现象的一个基本原因。
如何帮助她们维权
降低法援门槛联合伸出援手
针对流动妇女维权面临的现状,北京市各区县积极应对。
丰台区法援中心副主任陈亚娟说,去年12月丰台区法院和司法局联合发文,从制度上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文件规定:区人民法院立案庭专设法律援助受案窗口,对持有区法律援助中心公函的当事人、律师及其他承办人员,在立案过程中程序从简,优先立案。区人民法院对拟受理或已经受理的民事、行政案件,根据《法律援助条例》及相关补充规定,告知其申请法律援助的权利。
昌平区法律援助中心专门针对流动妇女权益易受侵害的现实,降低了对流动妇女申请法律援助的门槛,除《法律援助条例》以及北京市司法局规定的给予援助的9类案件外,昌平区还将流动妇女人身损害赔偿列为必须给予援助的案件。
海淀区法援中心主任刘燕说,流动妇女申请援助的案件,证据的提供和收集是最困难的环节,即使律师参与,也离不开建委、民政等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为了解决这个问题,2004年,海淀区司法局与区内的工商、建委、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以及公、检、法机关共同签订了一份文件,各部门承诺对法律援助案件均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办理。但是,《法律援助条例》并未对异地协作办案作明文规定。由于流动妇女都是外地来京人员,有时案件的办理需要其原籍有关部门出具证明或给予配合,没有畅通的协作机制,操作起来仍然比较困难。
(记者 张亦嵘 李松 黄洁)
要让她们知道法律援助在哪里
从目前北京市开展法律援助的整体情况来看,已经搭建起了市、区、街乡、社区和农村的四级法律援助体系,同时还有外来人口的法律援助工作站,专门为外来人口提供法律服务。对于外来人口中的女性,尽管市司法局并没有建立专门的服务机构,但是她们的权益一旦受到侵害,都可以就近向法律援助组织申请援助,以获得帮助。根据北京市政府的要求,针对流动妇女的法律援助门槛已经降到很低,司法机关将尽一切可能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从目前对流动妇女提供援助的情况来看,法律知识欠缺是这些妇女受到侵害的主要因素。北京城市妇女,虽然也是弱势群体,但经过全市连年的普法工作,维权意识已经有了明显的提高。可外地来京的流动妇女,一旦在工作或生活中遭受侵害,根本不知道法律如何能够保护自己的权益,甚至也不知道什么叫法律援助。
因此,对于流动妇女,最重要的还是首先让她们知道法律援助工作的存在,知道到哪里能找到离自己最近的法律援助机构,其次就是要通过进一步的有针对性的普法,让她们了解自身到底有什么权益,当这些权益遭受侵害时应该如何寻求法律的帮助。
史立森(北京市司法局政治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