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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声代表:依法履行代表职责
2008年03月05日 09:07:27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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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肖声

  “我对法院工作比较熟悉,到检察机关工作才一个来月,真的说不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检察院检察长肖声接受记者采访时,谦虚而又坦诚。   

  1983年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毕业后,肖声一直在审判机关工作,先后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一步一个脚印,2007年1月任辽宁省高级法院院长,今年1月任辽宁省检察院党组书记,2月任辽宁省检察院检察长。   

  虽然到检察机关工作的时间很短,但肖声在宏观上对检察工作却有很清晰的把握。在日前召开的辽宁省检察长会议上,肖声提出要“坚持五个统一”,即坚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人大监督与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法律监督权的统一;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与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统一;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的统一;坚持强化法律监督与构建和谐司法体系的统一;坚持加大工作力度与规范执法行为的统一。肖声表示,要研究司法工作的内在规律,充分发挥市分院的桥梁作用,紧紧依靠基层检察院,使各项检察工作能有一个较为平稳的发展。   

  对于如何履行人大代表的职责,肖声说,虽然自己是第一次当选全国人大代表,但深感肩上沉甸甸的责任。“作为人大代表,我将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履行好代表的职责,真实地反映人民的呼声。”(记者张国卫)

 
(责任编辑: 吕文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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