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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反腐盘点:制度巨轮驱动反腐 重心再次前移
2007年12月30日 11:42:29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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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示录

  郑筱萸 (被执行死刑)

  郑筱萸,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利用担任国家医药管理局局长、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的职务便利,接受请托,为8家制药企业在药品、医疗器械的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直接或通过其妻、子非法收受上述单位负责人给予的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9万余元。

  郑筱萸任职期间,在全国范围统一换发药品生产文号专项工作中,违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民主决策程序,草率启动专项工作;擅自批准降低换发文号的审批标准。

  2007年7月10日上午,郑筱萸在北京被执行死刑。

  秦裕 (终审被判无期)

  2007年12月20日上午,吉林省高院对上海市宝山区原区长秦裕上诉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原判,判处无期徒刑,该判决也为终审判决。秦裕是在第一批业已宣判的“上海社保案”涉案人员中,仅有的两名上诉者之一。

  1998年4月至2006年6月,秦裕在担任上海市委办公厅秘书,上海市政府办公厅、上海市委办公厅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款物折合682万余元。鉴于案发后秦裕坦白大部分受贿事实,兼之有赃款赃物已被追缴等情节。因此,秦裕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张伟华 (一审被判有期)

  张伟华,国家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原副主任。2003年2月以来,张伟华利用职务便利,和体彩中心印制原处处长刘峰在负责采购进口体育彩票专用热敏纸的工作中,委托无进出口经营资格的北京南海阳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供应进口热敏纸,并使该公司获益。2003年至2004年,张伟华收受南海阳光公司给予的2万美元和手机1部。据给张伟华送钱的人称,2003年中秋节前夕,他将1万美元放在月饼盒里送给张伟华。

  2007年12月19日,张伟华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胡星 (一审被判无期)

  胡星,历任昆明市人民政府规划管理办公室主任、昆明市规划局局长以及主管昆明市城建工作副市长、云南省交通厅副厅长等职。胡星利用职务之便,先后非法收受人民币2905万元、港币1100万元以及价值人民币24万余元的住房一套。案发后,胡星于2007年1月持假护照逃往新加坡,被公安机关通缉追捕。

  2007年8月8日上午,云南省昆明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胡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李宝金 (一审:死缓)

  李宝金,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1996年至2006年,李宝金在担任天津市公安局副局长、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期间,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562万余元。2007年12月19日,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李宝金一审宣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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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袁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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