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岁的原北京城乡建筑第八建筑工程公司经理赵凤一,曾被公诉机关指控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公司司机张立新侵吞公款、挪用公款。其本人还涉嫌受贿、行贿,并驾车交通肇事致人死亡。52岁的原北京京电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总经理苏大为共同贪污。二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新华网北京12月6日电(记者李薇薇)今年7月,浙江省交通厅原厅长赵詹奇因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招投标等方面多次收受贿赂并为有关企业谋取利益,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这只是我国检察机关查办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的一个典型案例。记者日前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2007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为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召开了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查办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开展查办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工作,并以此作为推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切入点,在全国掀起了查办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的风潮。1月至10月,全国检察机关已立案侦查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4240件,其中,5万元以上大案3039件,查处案件的涉案金额高达6亿多元。
针对商业贿赂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动向、新特点,特别是城镇建设领域权钱交易行为比较突出的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充分调查论证,严密组织部署,专门制定下发了《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查办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工作方案》,加强对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的分析,总结发案规律、环节、原因及对策,指导各地办案,并通过对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副局长殷某涉嫌受贿案等20件重大典型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的挂牌督办,促进和带动了整体办案工作的开展。
重庆市检察院与重庆市建委联合下发《关于在查处职务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通知》,对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建立移送案件线索备案制度,建立办案协查机制等作出了规定。
此外,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各级检察机关还注意加强与建设、国土、银监、税务和纪检监察、工商、审计等部门的协作,建立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等协作配合机制,有力地推动了查办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工作的开展。

最高检披露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六大特点
城镇建设领域日益成为商业贿赂犯罪“高发区”。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负责人今天透露,从全国检察机关查处的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案件来看,当前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存在六大突出特点。
城镇建设领域四大部位被检察机关列为办案重点
为了更好地查办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各级检察机关把商业贿赂犯罪易发多发的“四大部位”列为办案重点。
一是在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二是在土地出让方面,三是在工程建设方面,四是在房地产开发方面。
高检院:深入查办城镇建设领域的商业贿赂
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负责人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将采取以下三大措施,有力地推动全国检察机关查办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工作“走向深入”。
最高检: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日益严重
人民群众对城镇建设项目犯罪案件的举报及提供的案件线索很多,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日益严重。据统计,2006年1至12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商业贿赂犯罪案件9582件,涉案总金额十五亿余元。发生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领域的案件占三分之一多,这些案件大部分发生在城镇建设项目中。
最高人民检察院:严查城镇建设领域权钱交易案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组长张耕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对于国家公务员尤其是党政领导干部与开发商、建筑商等相互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无论涉及什么人,都要一查到底。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副组长王振川主持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