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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司法系统推行职能部门协调联动的大调解机制
2007年01月08日 10:31:48  来源:新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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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系统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积极推行职能部门协调联动的“大调解”机制,把人民群众上访问题纳入司法行政工作范围;在全区叫响“有纠纷去调解,有上访找司法”的口号,努力为“和谐新疆”建设营造良好法制环境。

  据自治区司法厅厅长、党委副书记哈斯木·马木提介绍,2006年,在全区司法系统的共同努力下,监狱劳教、人民调解、“五五”普法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呈现出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良好发展态势。其中,我区人民调解工作大力推广克拉玛依市以党委政府为主导、以司法所为依托、以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调解手段有机结合的“大调解”机制,以点带面,推动了全区人民调解工作的全面发展。2006年,全区15682个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74848件,调解成功率达92.9%,有力地维护了基层社会的稳定。

  “为使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作用,今年我们将把人民群众的上访问题纳入司法行政工作范围,积极疏导群众用合法方式、合法途径来反映诉求,维护自己的利益。”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副厅长杜建锡说。

  据悉,今年,人民调解工作将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工作的主线,全区司法行政机关在做好传统民间纠纷调解工作的同时,将介入社会难点、热点纠纷和群体性纠纷的调解,不断扩大人民调解的社会覆盖面。在巩固村、居、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上,突出加强乡镇、街道调委会建设,发展行业性、区域性的人民调解组织,在经济开发区、集市贸易区、流动人口聚居区和企业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在基层形成一个以司法所为枢纽、以乡镇(街道)调委会为骨干、以乡村(居)调委会为基础的调解网络体系。

  今年我区还要选择3个县,进行乡镇人民调解工作的试点,取得经验后,向全区推广。(文/关丽琼、杨英春) 

 
(责任编辑: 周光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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