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不断加强基层维护稳定队伍建设,细化基层维护稳定措施,极大地调动了基层组织和广大群众维护稳定的积极性,逐步实现了社会治安局面由乱到治的巨大转变。据不完全统计,全地区仅2005年就有三分之一的刑事案件是由基层群防群治组织提供线索破获的,基层干部群众检举揭发的非法宗教活动占当年查处非法宗教活动的比例由2004年的12%提高到2005年的20%;2005年村级治保、调解组织受理民间纠纷2402起,调处2222起,调处成功率为93.5%,防止民转刑案件89件180人,防止群体性上访71起560人,有效地减少了越级上访问题的发生。
一、突出加强乡、村两级维护稳定班子建设
各乡镇都落实了抓稳定的班子,专职专用,进一步调整充实了专门班子的力量。各乡镇党委副书记、政法书记兼任综治、统战办主任。全地区106个乡(镇、街道、场)配备综治专职副主任96人,综治专干222人。明确了村(居)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主任维稳责任和职权。明确村级治保会主任、调解会主任、民兵连长均由一名村支部副书记或副主任兼任。2005年2月,和田地区召开了自改革开放以来首次基层维护社会稳定先进党组织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极大地调动了基层特别是村级班子抓稳定促发展的积极性。各县市克服种种困难,解决抓稳定专门班子的实际困难,基本解决了乡镇政法书记的警衔补贴、通讯费、交通补助等费用,不同程度地改善了办公条件。
二、着力发挥群防群治组织在维护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和田地区经过多年努力,构建了由治安联防队、治保会和调解会、十户长组成的多层次、相互衔接的群防群治组织体系。县、乡、村三级共建立治安联防组织5618个42486人,每个行政村有10人左右、乡镇(街道)有20人左右的治安应急力量。全地区1404个行政村都建立了治保会、调解会,普遍推行了"十户联防"制度,共有十户联防34126个,十户长34126人。各县(市)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尽可能为群防群治队伍解决一些实际困难。针对"十户长"报酬问题难以解决的问题,大部分县市采取划拨0.5至1亩土地作为补贴,城市则把这些人纳入"城市低保"对象,调动了群防群治队伍的积极性,保证了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高度重视《村规民约》在维护基层稳定中的特殊作用
和田地区广大农村按照农民"自己点内容、自己定制度、自己提措施"的办法,认真制定、不断完善符合各村实际的《村规民约》,定期进行总结和奖罚兑现,形成了村民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机制。2005年全地区共召开村民帮教大会130场次,参加人员98563人次。帮教大会注意掌握会议人员范围,教育广大群众,强化帮教效果。通过实施《村规民约》,开展依法治村工作,农民群众依法履行计划生育、义务教育等法律、法规的意识明显增强,理顺了干群关系,干群交流的多了,干群矛盾减少了,集体上访、聚众闹事的减少了;遵守生产生活秩序的人多了,生产事故、打架等问题减少了。特别是运用《村规民约》,对从事非法宗教活动人员召开不同规模的群众帮教大会,使群众能基本搞清楚合法宗教与非法宗教之间的界限,主动揭发非法宗教活动的人多了,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人减少了,一定程度上遏制了非法宗教活动,收到良好的效果。
四、充分调动"五支力量"在社会各层面的积极作用
建立各种奖惩机制,切实调动了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心,使村干部真正成为维护稳定中最基本的力量;明确"三老"人员在维护稳定工作中的责任,完善退休国家干部管理措施和办法,采取让他们担任十户长、人民调解员、治安巡逻员、联络员等方式,给一定的生活补贴,充分发挥他们在维护稳定中的作用;积极引导和切实发挥宗教人士、低保人员在维护稳定中的作用,使全地区社会各层面的力量形成合力,共同参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