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数据透出法律监督力度
——解读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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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严重刑事犯罪 |
五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232616人,提起公诉4692655人,比前五年分别上升20.5%和32.8%。 |
| 打击刑事犯罪 |
批准逮捕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嫌疑人2404人,提起公诉2451人;批准逮捕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故意杀人、放火、爆炸、强奸、绑架、抢劫犯罪嫌疑人906947人,提起公诉931876人。 |
| 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环境资源犯罪 |
批准逮捕走私、金融诈骗、偷税漏税等犯罪嫌疑人113347人,提起公诉129392人;批准逮捕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37272人,提起公诉53745人;批准逮捕假冒注册商标、侵犯著作权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嫌疑人6339人,提起公诉7448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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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办和预防
职务犯罪 |
五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79696件209487人,比前五年分别下降13.2%和9.9%;已被判决有罪116627人,比前五年上升30.7%。 |
| 查办大案要案 |
立案侦查贪污受贿十万元以上、挪用公款百万元以上案件35255件;立案侦查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13929人,其中厅局级930人、省部级以上35人;大案、要案占立案总数的比例分别从2003年的46.8%和6.3%上升为2007年的58.3%和6.6%;完善境内外追逃追赃机制,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4547人,追缴赃款赃物244.8亿多元。 |
| 治理商业贿赂 |
立案侦查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19963件,涉案金额34.2亿多元。 |
| 加大反渎职
侵权工作力度 |
共立案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4973件42010人;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严肃查办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1人。立案侦查纵容违法违规生产、不报谎报重大事故等涉嫌犯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93人。立案侦查涉嫌犯罪的司法工作人员1727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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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监督 |
刑事诉讼法律监督 |
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立案94766件;对违法插手民事经济纠纷等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撤案18266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加逮捕63500人、追加起诉42430人;对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准逮捕255931人、不起诉34433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15161件,对刑事审判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9251件次。 |
| 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法律监督 |
依法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3275人,对不按照规定将罪犯交付执行等情况提出纠正意见29631件次。 |
| 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法律监督 |
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6366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4782件。 |
| 专项法律监督 |
使侦查、起诉、审判各环节新发生的超期羁押从2003年的24921人次下降到2007年的85人次。 |
3月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向与会的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报告了自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各项检察工作取得的新进展。
最高人民检察院在这份报告中提供了5年来检察工作的权威统计数据。记者注意到如下亮点。
“第一数据”彰显司法保障力度
2003年至2007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232616人,提起公诉4692655人。
——引自今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历年工作报告中,上述两个数字注定为报告中最先出现的数字,有“全国检察第一数据”之称。
报告中提及经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是指那些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嫌疑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故意杀人、放火、爆炸、强奸、绑架、抢劫的犯罪嫌疑人;走私、金融诈骗、偷税骗税等犯罪嫌疑人;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嫌疑人;假冒注册商标、侵犯著作权等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嫌疑人,以及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的犯罪嫌疑人。
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的统计显示:5年来经全国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的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比前5年分别上升了20.5%和32.8%。
近年来刑事案件呈现高发态势,人民检察院致力维护我国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的社会稳定,切实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116627名涉罪贪官受到法律惩处
立案侦查贪污受贿十万元以上、挪用公款百万元以上案件35255件,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13929人(其中厅局级930人、省部级以上35人)。
——引自今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是人民群众最切齿痛恨的,此类案件也是人民群众关注度最高的。
5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79696件209487人。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确认,除正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尚未终结的以外,在上述涉案人员中,已被判决有罪的达到116627人,比前5年上升了30.7%。
有罪判决数与立案数的比率反映了检察机关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值得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披露出2007年有罪判决数与立案数的比率比2003年提高了29.9个百分点。
令人欣喜的86%与70.3%
全国已有86%的检察院开展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人民监督员共对21270件“三类案件”进行了监督。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检察人员比例从2003年初的39.2%上升为目前的70.3%。
——引自今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有罪判决数与立案数比率的大幅拉升,映衬出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另两组数字的对此的强力支撑:
一组数字来自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的统计;一组数字来自对全国检察人员学历水平的统计。这两组数字简明直观地显示出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执法水平上付出的努力。
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试点与开展,被外界视为检察机关最大的工作亮点之一。
从2003年9月起,检察机关开展了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规定将职务犯罪案件中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和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三类案件”,全部纳入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检察机关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将群众最关心的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重点环节交由人民监督员监督,拓展了人民群众有效监督检察工作的途径。
检察官队伍的专业化从来都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格外重视的。
检察机关严格实行新进人员统一招考、检察官从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中选任,推行上级检察院检察官从下级检察院检察官中择优遴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级检察院公开遴选了796名检察官。此外,加强检察人员学历教育,评选检察业务专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检察人员比例大幅提升,这些措施推动了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的明显提高。
16060名渎职人员受到法律惩处
立案侦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4973件42010人,其中已被判决有罪的16060人,是前五年的2.3倍。
——引自今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近几年,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
2007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联席会议,与出席会议的16家中央国家机关代表共同商讨如何更加有效地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扎紧”防治“官员”渎职犯罪的“篱笆”。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提及:全国检察机关加大反渎职侵权工作力度,提高发现案件线索的能力,集中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害市场主体利益、妨碍市场经济秩序的渎职犯罪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严肃查办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1人;针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况,同步介入事故调查,立案侦查纵容违法违规生产、不报谎报重大事故等涉嫌犯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93人。”
被查处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下降51.2%
因违纪违法被查处的检察人员(2007年比2003年)下降51.2%,其中检察官利用检察权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从2003年的277人下降到2007年的92人,下降66.8%。
——引自今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检察队伍中也存在着“害群之马”,检察队伍的纯洁性更是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话题。
为保证检察权的依法正确行使,最高人民检察院在端正检察队伍执法思想,着力建设高素质领导班子,大力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的同时,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数字显示:2007年对检察人员的控告、举报比2003年下降37.6%。(记者 杜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