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回眸呼应百姓公正期盼——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执行难不再难、“告状有门,冤情能申”、打官司“畅通”、“民告官”不犯愁、法官不腐败……它们几乎涵盖了老百姓对法院司法公正的每一个期盼点。
3月10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肖扬对人民法院五年工作的回眸对这些期盼点一一作出了回应。
期盼点一:执行难不再难
【百姓呼声】:面对执行难,一些当事人赢了官司,又陷入了新的痛苦煎熬中,有的还无奈街头叫卖生效判决书。街头屡屡发生的拍卖判决书事件,以极端的方式,叩问着法律的公信力。人们不禁要问:执行难何时不再难?
【报告原声】:规范执行行为,严格执行管理,及时提出通过修改民事诉讼法改革和完善执行制度的建议,为解决执行难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司法回应】:最高人民法院积极推进国家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将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范围,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的综合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格局。
成功开发“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由最高人民法院将有关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与人民银行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及工商等部门信息管理形成联动机制,通过限制被执行人融资、出境、日常消费等手段,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
依法延长申请执行的期间,建立财产报告和立即执行制度,明确对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措施;建立执行联动机制,采取在征信系统记录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公布不履行义务人的信息等措施,形成社会监督合力。
期盼二:告状有门冤情能申
【百姓呼声】上访、申诉,不停地写诉状、递材料,一遍遍无助地诉说着在他们看来不公的故事。有的人从黑发申诉到白发,不知耗费了多少时日……对于他们来说,有一个愿望最现实———“告状有门,冤情能申”。
【报告原声】及时向全国人大提出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建议,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权利。
【司法回应】最高人民法院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正确区分诉讼案件与信访事项,明确审判与信访工作的界限,引导当事人审慎行使申诉和申请再审权利,依法表达诉求,规范审查程序,对符合再审条件的坚决依法再审,确保申请再审案件及时公正处理。经过全国法院的努力,全国法院涉诉信访的总量呈下降趋势。
规范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事由,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申请再审权利,避免当事人多头申诉、重复申诉;规范申请再审审查程序和再审程序,逐步提高再审工作的效率,减轻再审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建议,为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申诉难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期盼三:打官司“路路畅通”
【百姓呼声】由于经济困难,一些老百姓打不起官司;由于住在偏远乡村,打官司成了很多农民的老大难,诉求何时能够“路路畅通”成为他们的期盼。
【报告原声】为方便偏远地区群众参与诉讼,全国共设立巡回审判点11220个。为减轻当事人诉累,6941个人民法庭实现了直接立案。对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及时提供司法救助,共救助127万人次。
【司法回应】“草原法庭”、“马背法庭”、“海上法庭”、“田间法庭”……针对一些偏远地区人民群众诉讼不方便的问题,各地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加大巡回审判的力度,实行流动办案、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当庭调解、当庭宣判,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减轻了当事人诉讼负担。
推行人民法庭直接立案制度。为当事人免费提供诉讼指南,告知诉讼风险。充分关注社会困难群体的司法需求,努力拓宽司法救助的范围,完善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的具体条件与标准,保障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平等参与诉讼。
期盼四:“民告官”不犯愁
【百姓呼声】对大多数老百姓来说,“民告官”是迫不得已的“下下策”,多数是在受了委屈、问题得不到解决之后作出的选择。如何让“民告官”不犯愁成为百姓一大期盼。
【报告原声】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司法回应】依法探索行政案件处理新机制,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实施《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定》,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建议由行政机关完善、改变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补偿行政相对人的损失,允许行政相对人自愿撤诉,综合权衡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和价值取向,努力寻求依法妥善解决行政争议的最佳方案,促进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的相互理解和信任,实现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完善行政案件管辖制度,制定《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通过指定管辖、提级管辖,优化司法环境,排除不当干扰,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审理。
期盼五:法官不腐败
【百姓呼声】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然而,目前仍存在少数法官违法违纪问题,于是,百姓说了,法官作为这道防线的“守门人”,法官不腐败显得十分必要。
【报告原声】五年来,全国法院违纪违法的法官被查处的人数逐年下降,其中,利用审判权和执行权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从2003年的468人下降到2007年的218人,下降53.42%。
【司法回应】在廉政建设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法官行为规范,对法官行为进行全面规范,建立统一的法官职业道德规范;在此基础上,继续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通过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开展专项纪律作风整顿,完善法院内部监督制度,努力构建具有法院特点的自律、防范、惩治、保障等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法院廉政制度体系。(记者
王斗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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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至2007年,共审理各类案件20451件,比前五年上升0.78%。监督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法院审结各类案件3178.4万件,比前五年上升1.59%。 |
| 刑事审判 |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4802件,监督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338.5万件,总数比前五年上升19.61%。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的76万人,占判处罪犯总数的18.18%。 |
| 严惩严重刑事犯罪 |
共审结爆炸、杀人、绑架、抢劫等犯罪案件120万件。审结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走私、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等犯罪案件8万余件。审结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962件。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12万件。 |
| 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 |
依法宣告1.4万名刑事被告人无罪。为32万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共对12.6万名未成年犯罪人判处非监禁刑。办理减刑、假释案件212.5万件。 |
| 民事审判 |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3196件,监督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结一审民事案件2214.5万件,比前五年下降6.25%。 |
| 民生案件审理 |
审结婚姻家庭、遗产继承等案件593万件;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209万件;劳动争议案件60万件。 |
| 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权益 |
审结合同纠纷案件1144万件,诉讼标的额23085亿元。审结企业改制和破产案件1.5万件。审结借款合同、保险、证券、期货等金融纠纷案件395万件。公正妥善审理24家证券公司破产案件。 |
|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
审结知识产权民事案件6万余件,诉讼标的额133亿元。 |
| 涉港澳台案件审理 |
审结涉港、涉澳民商事案件26561件。审结涉台民商事案件16130件。 |
| 涉外民商事和海事海商 |
共审结涉外民商事和海事海商案件64558件,同比上升14.97%。 |
| 诉讼调解 |
民事案件调解和撤诉率达50.74%。 |
| 行政审判 |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1242件,国家赔偿案件313件,监督和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结一审行政案件47万余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3万件,涉及赔偿金额1.8亿元。 |
| 执行 |
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协调和督办跨地区民事执行案件1038件,监督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加大执行协调工作力度,当事人自行履行率比前五年提高3.63个百分点,强制执行案件1080万件;执行标的金额17276.2亿元。 |
| 再审 |
最高人民法院审查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9860件,监督和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查申诉案件55.7万件,其中申诉符合再审事由进入再审程序的案件18.4万件,占全部生效案件总数的0.71%。 |
| 司法解释 |
共制定司法解释85件;发布司法指导性文件180件。通过公报发布指导性案例169个。 |
| 司法利民便民 |
适用简易民事程序速裁案件1496万件,全部案件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6.06%。全国共设立巡回审判点11220个。6941个人民法庭实现了直接立案。
对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及时提供司法救助,共救助127万人次,同比上升1.15倍,缓、减、免交诉讼费54.8亿元,同比增长71.25%。 |
| 实施人民
陪审员制度 |
自2005年5月1日起,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选任具有广泛代表性的人民陪审员55681人,参与审理案件121万件。 |
| 廉正建设 |
五年来,全国法院违纪违法的法官被查处的人数逐年下降,其中,利用审判权和执行权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从2003年的468人下降到2007年的218人,下降53.42%。 |
(制表:王斗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