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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须牢牢把握“五个坚持”
2006年11月28日 10:49:45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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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也是政法干警必须遵守的政治原则。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具体来说,在工作实践中必须牢牢把握“五个坚持”:

  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的绝对地位。政法机关的重大事项、重要决策,必须经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改革措施、发现重大问题,都要及时向党委报告,确保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落到实处。当前各级政法机关的党组织必须加强对社会主义法治教育的领导,把广大干警的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在提高干警认识、清理执法思想、正确引导方向上领航把关,确保教育活动的实效。

  必须坚持党的政策的有力指导。对于政法部门来说,无论是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规范各项司法制度和程序,还是整改规范执法行为中的突出问题、强化执法监督,都需要正确认识和把握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与执行国家法律的关系,自觉把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与促进公正司法、严格执法有机结合起来。特别是在推进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的各项工作中,要不断增强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增强严格公正执法的坚定性和自觉性,把握正确的执法理念,避免出现偏差。

  必须坚持强化和扩大党内民主。今年以来,无锡市公安局在强化党内民主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措施,完善了党委议事规则,推行重要干部任免党委票决制度和基层干部公推竞岗,得到广大干警的好评。强化和扩大党内民主,关键“班长”要发挥“领头雁”的作用。同时,要结合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和扩大党内民主,进一步规范党委领导机制,健全党委决策制度,坚决防止个人专断,形成以制度议事决策、以制度管人管事的规矩,在党组织内部形成民主团结、和谐奋进气氛,充分发挥核心领导作用。

  必须坚持“支部建在连上”的组织保障。要结合政法部门基层单位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特别要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完善党内各项制度,确保每一位党员政法干警都纳入基层党组织中受到教育和管理。针对政法干警外出办案忙、从事突击任务多的情况,有条件的要成立临时党支部,做到工作任务到哪里,党的领导就延伸到哪里,确保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

  必须坚持加强党内监督。要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各项教育、管理,并把监督延伸到八小时之外,使党员干警能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的侵蚀。要严肃查处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等违法违纪现象,并运用典型案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干警公正执法、廉洁守纪的自觉性。同时要及时总结和宣传优秀干警的先进典型,促进队伍建设,使党的先进性真正落实到执法为民的实践中。(蒋宪平 江苏省无锡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

 
(责任编辑: 张学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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